学生思政

关于2021-2022学年誉馨助学金(第二批)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21 阅读数:447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学校研工部《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誉馨助学金(第二批)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请点击链接)精神,决定开展学院2021-2022学年誉馨助学金(第二批)推荐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226月学制到期者;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5)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2021-2022学年已获得其他助学金或誉馨助学金(第一批)资助者不参评此次助学金。

二、名额及标准

全校评选25名,学院可推荐1名,资助金额6000元。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专项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成绩单(纸质,一式一份)、另外申请表中申请理由请详细填写,并提供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相关材料纸质版请于32417:00前交至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0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aiqihao@zju.edu.cn),主题命名为“誉馨助学金+姓名”。

2.学院将在广泛征求学生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确定推荐人选。

3.誉馨助学金获助最终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届时学院将通知获助学生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助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并对申报学生进行确认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充分发挥助学金的资助和激励功能。

2.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3.依据研究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的总体平衡。

 

联系人:郝帅旗,0571-88285051shuaiqihao@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专项助学金汇总表.xls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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