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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学】关于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的温馨提示

编辑:严密 发布时间:2022.04.07 阅读数:725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同学:

工程师学院2021-2022学年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4月23日,建议各位同学在此期间合理饮食,规律作息,认真复习备考。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将考试安排考场纪律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务安排

各门课程具体考试时间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选课研究生情况进行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在征得所有选课研究生同意、报教学管理办公室批准后,任课教师也可在规定的时间之外的某一时间段安排期末考试。

未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研究生不单独组织补考,需重修此课程2021-2022学年季学期各门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研究生
类型

课程名称

主考
教师

考试人数

所属专业类别
(领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1

全日制

数学建模

杨启帆

124

全日制研究生

4月23
10:30-12:30

2-118

2

全日制

高速公路交通监控技术

王亦兵

42

智慧交通项目

4月23
14:00-16:00

工教二101

二、考场纪律

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或身份证,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老师安排,有序入座。入场后请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老师随时查验。除必备文具外,与考试无关的用品(特别是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置于监考老师指定

考试正式开考后,迟到超过20分钟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过程中服从监考老师指挥,监考过程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浙大研院〔2017〕18号)(附加1)执行。

三、其他

关于考试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学管理办公室具体教务管理人员(联系人:严密联系电话0571-88294578E-mailyanmi@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浙大研院〔201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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