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师学院2023年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编辑:任洪波 发布时间:2022.09.21 阅读数:4510 来源:工程师学院



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23年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注重工程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 成立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包 

副组长:王 

员:吕朝晖、赵张耀、张朝阳、俞小莉、傅建中、钟崴、王殿海、唐任仲、钱超、任洪波

招生咨询联系人:任洪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申诉联系人:蒋电话:0571- 87096717邮箱 jiangying610@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315  邮编:310015

二、 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其中一人为德育导师,德育导师可以是党务工作者),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三、 复试资格审核与遴选

1、复试资格审核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各卓越培养项目、工程管理中心成立复试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及遴选。

2、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我院遴选和审核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在申请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的前提条件下,重点关注申请者的创新创业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包括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通用竞赛的获奖情况、科研训练实践项目、英语水平等情况。

四、 复试形式及复试内容

我院的推荐免试招生复试原则上采用钉钉(DingTalk)平台以网上远程形式组织。

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五、 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结合申请材料和面试考核进行评价,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按研究方向(项目及其招收工程领域、工业工程与管理)择优录取。当同一研究方向(领域+项目)出现复试成绩同分时,则按复试时英语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9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六、 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校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3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3331日前将体检表通过 EMS或顺丰快递寄到工程师学院,收件人和邮寄地址: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任老师  电话0571-88281621,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5室,邮编:310015。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七、 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2923-25日,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后续钉钉群通知并按群通知为准。

2、复试资格通过钉钉群通知,请考生将推荐免试申请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绑定钉钉,并留意钉钉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3、咨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并请仔细阅读: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招生通知

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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