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高昂的热情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涵养学生爱党爱国情怀,打造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卓越教育体系,培养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队伍。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契机,紧紧围绕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提升设计项目,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增长知识本领、提振奋斗精神。
二、申报对象
(一)班级和团支部
班级和团支部项目需由班主任、德育导师等在职教师担任立项人(全日制班级团支部由德育导师担任、非全日制班级由班主任担任),原则上每个班级和团支部限报一项。
(二)党支部
党支部立项需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立项人,原则上每个党支部立项不超过一项。
(三)学院学生组织与社团
学院学生组织与社团立项需由指导老师担任立项人,原则上每个学生组织与社团立项不超过一项。
三、项目经费
自主申报项目经学院初步审核后,将对通过立项项目评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予以不同额度经费支持。不通过立项项目不予以经费支持。
所有项目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各项目在收齐发票后统一上交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进行报销。项目验收未达执行进度要求的差额将被收回,收回的额度不再返还,并在项目总规划数内扣除。
所有经费需严格按照《计财处关于规范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浙大计发〔2017〕7号)(附件1)文件要求,未按经费使用规定产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其它相关报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四、项目主题
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以下主题:
1.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 |
2. 卓越工程师科研学习能力提升主题 |
3. 卓越工程师人文素养能力提升主题 |
4. 卓越工程师心理素质能力提升主题 |
5. 卓越工程师自我成长提升主题 |
6. 卓越工程师文体素养能力提升主题 |
7. 学生骨干综合素质与能力提升教育 |
8. 班团组织力与凝聚力建设 |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 | 项目申报、立项评审 |
2022年11月-2023年4月 | 项目开始实施 |
2023年5月 | 项目结题验收与报销 |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启动
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将于10月正式启动。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和递交《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申请表》(附件3),在10月23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工程师学院团委徐老师邮箱22260054@zj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班级(团支部或党支部或学生组织社团)+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主题+姓名+联系方式”。
(二)项目评审
经工程师学院团委审核后,对各项目进行评审,评定是否予以立项,其中对予以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评定。
(三)立项公布
按照不同级别,工程师学院团委将对申报的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予以立项,在工程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按照评选结果予以经费支持。
(四)项目管理
工程师学院团委对立项项目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采取“班级(团支部或党支部或学生组织社团)-教师负责人-学院”逐级监督的办法,同时通过学生评价反馈等方式,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五)成果展示
项目开展期间,各负责人应做好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宣传工作,以作为项目成果展示的素材。具体上交形式另行通知。
未尽事项请联系工程师学院团委 徐老师、陈同学:88011516
附件1:《计财处关于规范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浙大计发〔2017〕7号)
附件2:《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报名表》
附件3:《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卓越工程师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申请表》
附件4:经费使用与报销注意事项(待更新)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团委)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