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由浙江大学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共同建立,目标是培养面向产业应用的高端工程领军人才和卓越工程师。2022年9月,我院正式入选首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校企协同、复合交叉、国际合作”的办学方针,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牵引,努力成为引领我国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试验田和样板地。
学院紧密依托浙江大学高水平的综合优势,汇聚全校理工、经管、医药等院系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为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解决“卡脖子”工程技术难题,学院重点开展面向企业、复合交叉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和一流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精心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工程教育创新师资队伍,着重加强研究生技术应用创新和工程专业实践训练,大力建设具有一流水平的工程创新与实训平台,积极推动产教融合、科教协同的培养模式创新,切实开展与法国巴黎综合理工学院、荷兰埃因霍芬理工大学等世界高水平工程院校多种形式的国际联培项目合作,率先开展学历、学位、工程师职称“三证合一”改革试点。
目前,学院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工程专业学位全部八个类别和工程管理类别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超4500人,其中在职工程博士680余人。导师队伍800余人,包括中国工程院和科学院院士10人。本部占地面积147.5亩,建有50万元以上大型研究生工程实训设备143台(套),在宁波、台州、衢州建有3个大型分院,与大型央企、龙头企业等单位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38个。
一、招生方式和专业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参见我院后续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办法。我院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专业类别为: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招生方式分为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二种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本次共招收4名,优先硕博连读。最终招生名额以研究生院下达指标为准。
1.硕博连读:从本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学制为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
2.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学制4年。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7.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8.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9.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10.我校承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1-9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外语条件
1.报考硕博连读: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或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
2.报考全日制非定向普博生: 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6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
3. 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学术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学术潜力,除应届本科生外,原则上要求申请人至少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专利1项。(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学业基础优良,且学术潜力优秀的考生,可以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学科专家组审定申请人是否达到学术条件)
三、申请程序
(一)硕博连读博士生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5日,开通2023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2023年4月20日,开通2023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浙江大学2023年春季硕博连读生网上报名通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在校硕士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
(二)普通招考博士生
1.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1)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1月中旬,学校开通全日制普博生报名。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考导师在初审后填报,报名阶段无需填写。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等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
2. 材料递交说明:
(1)请将以下材料的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如申请材料不全,将影响申请结果。包括:
① 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有完整注册章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扫描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扫描件);
② 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③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已授权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SCI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和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录用状态提供录用函和论文校样稿(通讯作者签字);专利提供授权证书);所有成果需附清单(附件2:科研成果清单)
④ 符合报考条件的英语成绩证明;
⑤ 个人简历,简明扼要的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
⑥ 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线上申请材料不全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根据情况,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2)请提供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正高职专家)的推荐信;(附件1:博士专家推荐信模板.pdf)。专家推荐信以邮寄方式送达我院,请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其他快递不收),快递请标注“博士报考专家推荐信”
邮寄地址: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 任老师 电话0571-88281621,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5室,邮编:310015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我院将在申请材料审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录取
我院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3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人:任老师,电话:0571-88281621,邮箱:gcsxyzs@zju.edu.cn 。
工程师学院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