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金色年华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根据研工部《关于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的精神,决定开展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聚焦资助育人,倡导发展型资助理念,以“资助、资志、资智”为宗旨,用爱与坚持,关心与包容,把资助工作切切实实做成一项育人工作,培育学生的乐于助人与回报社会的精神,鼓励和引导众多品学兼优的学生继续求学、奋发成才。
资助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年,全校资助总人数为150人,资助方式为连续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可申请: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23年3月学制到期者;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6.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他外设资助;
7.受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1)申请继续资助流程
获评2021-2022学年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的研究生(2023年3月学制未到期者且符合资助要求)拟获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继续资助,共计4人(名单请见附件1)。上述4名未毕业研究生根据其现实表现和个人小结情况可申请继续资助。
申请继续资助者请按要求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2)、上一学年成绩单及感谢信(附件3),纸质版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
(2)新申请流程
今年因研究生毕业、延期等原因,产生空缺推荐名额2个,请各位同学填写申报材料,学院将在组织初评、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后向学校递交材料。
(3)材料上交要求
类别 | 需交材料 | 备注 |
续助 | 1.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800-1000字) 2.成绩单(纸质,一式一份) 3.感谢信(附件3,纸质,一式一份,800字以上) | |
新申请 | 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纸质) 2.成绩单(纸质,一式一份,新生不需要) 3.工程师学院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电子) | 申请/汇总表中申请理由请详细填写。 |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1月21日(周一)17:30前上交,纸质材料上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
四、结对帮扶
受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的3000元/年用于连续优先结对帮扶余杭区、临平区和自己所在家乡需要资助的3位初中或高中学生(以下统称“帮扶对象”),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并在受助期间,积极响应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学业等方面的帮助,具体要求如下:
1.受助学生可开具对接函(附件6),确定帮扶对象后需在2023年3月(具体时间待通知)前提交《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其中续助学生若未替换结对帮扶对象则无需再次提交,附件7)、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帮扶对象在校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或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2.帮扶对象学生需每学年向受助学生提交年度总结表(附件8),此表将作为每年续助资格参考内容;
3.受助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指导学生合理设计结对帮扶方案,并指导规范、有序、有效执行。
联系人:徐老师 0571-88011516
附件1:2022-2023学年工程师学院金色年华助学金拟继续发放名单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
附件3:感谢信
附件7: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
工程师学院思政办公室(团委)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