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评奖评优7号通知】关于开展工程师学院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21 阅读数:2815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研工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工程师学院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

参评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优良;

5当前学籍状态不处于休学,参评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二、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奖助学金(≤40%)为1000/·年,二等奖助学金(≥60%)为500/·年。

具体班级名额如下:

班级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名额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名额
20022335
20031626
20051826
20062334
20072336
20082335
20091116
20101828
台州分院(筹)20011625
宁波分院20011014
宁波分院20021826
宁波分院20031319
衢州分院20011420
21042436
21051726
21061827
21071625
21081422
21092740
21102232
21112030
台州分院(筹)21011624
宁波分院2101812
宁波分院21021421
衢州分院21011420
NGICS大平台工业控制系统综合安全项目班1522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班3349
移动智慧物联网项目班2944
合计513770

    三、 评选流程及要求

1)请各班级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德育导师的组织下开展评选工作,注重考察学生在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评选结果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班级汇总填写《工程师学院XX班级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1),经德育导师签字审核后并于1128(周一)12:0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纸质版签字后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注:为便于地方分院班级材料上交,其中宁波分院、衢州分院班级统一先交至各分院负责老师处,统一以分院形式上交。宁波分院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574-88229520,邮箱gaokaidong@zju.edu.cn,办公地点: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科研大楼314;衢州分院联系人:项老师,电话0570-8015260,邮箱xiangjm@zju-qz.edu.cn,办公地点:浙大衢州“两院”常山港院区求是楼303。

3)学院将通过学生评议委员会审议后在院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校。

4)学校将于12月底前一次性发放学业优秀奖助金。


如有疑问,请联系罗老师,0571-88285051


附件1《工程师学院XX 班级2022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团委)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