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徐余辉 发布时间:2022.11.21 阅读数:418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加强学校、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22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现在启动工程师学院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创要求

根据附件1:《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填写争创申报表,突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推荐名额和表彰奖励

 “五四红旗团支部”分为校、院两级,学院共有团支部45个(不包含20级之前的团支部),团委将根据递交的争创申报表内容择优评选一等奖支部2个,给予500元支部建设经费支持,并申报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二等奖支部2个,给予400元支部建设经费支持,并申报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三等奖支部2个,给予300元支部建设经费支持,并申报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三、时间节点

请各团支部认真填写《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2)、《“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于1124日(周四)1530前发送电子版至22260054@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支部名称+五四红旗团支部】)。 

学院团委将根据各团支部提交材料与平时工作表现,评定最终争创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四、相关说明

请各团支部规范使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终期验收时(20236月初),将对各争创单位《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未尽事宜,请各团支书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陈同学,13407905711;徐老师,0571-88011516


附件1: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2: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附件3:“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信息汇总表.xls


共青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