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新】工程师学院党委关于在基层党支部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

编辑:高天琪 发布时间:2022.11.23 阅读数:631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围绕“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战略导向,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推动一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强堡垒,以优异成绩迎接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在基层党支部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质量提升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覆盖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宣传。11月底之前,党支部都要组织1次集中学习。党支部要把党的二十大报告、新修订《党章》等作为“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落实应知应会全覆盖。要特别关注外出流动党员,灵活有效抓好学习教育,确保全参与、无遗漏。

2.高质量上好一堂专题党课。12月10日前,各党支部要安排1次专题党课、每名党员要听1次以上专题党课,推动党员多维度、深层次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也可以邀请学院党委委员、专家学者、宣讲团成员等深入党支部讲党课。

3.高标准组织一次主题党日。12月10日前,各党支部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双一流”建设新局面等开展一次大讨论,组织党员深刻认识学校在新发展阶段的使命和担当,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学习研讨,共学精神、共讲成就、共议愿景、共话蓝图、共谈担当,为学院改革发展凝心聚力、建言献策。

4.完成党支部自评。1210之前,各党支部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对照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填写自评表(附件1),并总结做法成效、查摆存在问题、明晰整改举措,提交党支部自评简要报告(附件2)。

5.党支部书记述职、学院评议。学院党委拟于2023年3月上旬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并结合党支部自评、述职评议结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确定2022年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对党支部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学院党委将进行宣传、推广。对政治过硬、担当实干、实绩突出、示范引领、群众公认的党支部书记,推荐参评“浙江大学担当作为好支书”。

请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每名党员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在高远使命引领下深层次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党支部建设成为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工程师学院党委

                            202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