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师学院团支部 “对标定级”工作通知
根据团中央工作安排,为推进全团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和适应团员流动性的基层组织体系,结合校团委《关于开展2022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工程师学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基层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时间
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中上旬集中开展,12月14日前完成。
三、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智慧团建系统自动判定,若以上支部判定为定级对象,院级团委需录入或调整架构)
四、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
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一)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二)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四)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五)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五、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于12月14日前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见附件2)。
(二)上级团委复核认定
院级团委于12月14日至16日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会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院级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注意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三)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 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院级团委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评奖评优(优秀团员与优秀团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院级团委应向同级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请联系工程师学院徐老师,0571-88011516。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团委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