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研工部通知要求(通知链接),结合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与我校相关捐赠协议,现开展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要求
1.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研究生入学考试/考核成绩优异(含推免);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他校本科期间获得新鸿基助学金者优先考虑;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 上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2) 上一学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者;
(3)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2022-2023学年已获得其他助学金资助者不参评此次新鸿基助学金;
二、 名额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本次仅面向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院将从申请者中评审1名研究生推荐参加校级面试,学校将组织评审会最终差额评选出获助者30名,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分两次发放(2023年春夏、秋冬学期各发放一次)。获助者每学期考察一次,考察通过的学生可获得继续资助。
三、 申请流程及要求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申请书》(附件2),《经济困难生认定表》(附件3)、本科成绩单及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成绩单、《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详细要求见下表。于2月23日(周四)17:00前,纸质版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室学生思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
学院将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由学院学生评议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至学校。
项目 | 需提交材料 | 备注 |
新鸿基助学金 | 1. 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电子,一式两份) 2. 新鸿基助学金申请书(附件2,纸质、电子,一式一份,800字以上) 3. 经济困难生认定表(附件3,纸质、电子,一式一份,如有贫困证明、残疾、疾病证明等证明可一并提供) 4. 本科成绩单及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成绩单(纸质、电子扫描件,各一式一份) 5. 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电子) | 1.成绩单应有盖章,且标注“年级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 2.经济困难生认定表应手写“个人承诺”部分。 3. 请于2月23日(周四)17:00前,纸质版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室学生思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 |
四、 注意事项
1. 助学金获助最终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届时请各院系通知获助学生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助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院系对申报学生进行确认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新鸿基助学金受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3. 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4. 如有疑问,请联系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娄老师(联系电话88285051)。
附件1:浙江大学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