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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3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编辑:罗殷 发布时间:2023.02.23 阅读数:1991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和学校《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要求,工程师学院现将2023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有关评定条件,以及《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党发〔201810号)执行。在2023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可参评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学校将针对春季毕业生、夏季毕业生分别进行发文。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和1项校级荣誉称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包括校级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团/党员、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奖学金等)。

3)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且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包括校级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团/党员、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奖学金等)。

特别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院系可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资格。

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学院按班级人数进行统筹划分(详见附件1

二、评选工作进度和要求

1.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班级由德育导师负责,班级骨干具体落实,需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宁缺勿滥。

2. 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提出申请,在227日17:00前填写《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3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研究生班级推荐汇总表》(附件2)。对于学习成绩和专业实践,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材料;对于科研成绩,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校内导师签署意见;对于社会活动成绩,由相关负责部门出具证明。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可使用电子版)统一收齐后交所在班级德育导师,在班级内汇总、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在班级内公示。班级完成截止时间3112:00

3.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参评同学的校优毕业生登记表、省优毕业生登记表(需从系统中导出)、各班级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附件:班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德育导师审核,由德育导师于31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 邮件命名为班级+优秀毕业生推荐;纸质材料校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各班级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附件:班级汇总表)在321700前交到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室。

4. 学院审核后,在院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党委研工部审定。

5. 获推荐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和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系统开放时间:223-31日),填写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表格从系统中导出)。如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格为省教育厅下发的纸质表,具体发放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 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

4. 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5.学院将在33日前评审省优毕业生的最后结果,并于36日之前审核完毕。

6.特别提醒

1)省优必须在校优人选中产生;

2)各班级在上报初评结果前必须要在班级公示,充分征求德育导师、班级同学的意见;

3)校优、省优初评结果由班级推荐产生,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将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定;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院系可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资格;

5)因评审工作程序需要,逾期提交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进度安排

个人申请:227日前

班级评选与公示:31日前

班级提交电子版汇总材料:31日前

班级提交纸质材料:32日前

学院审核及公示:36日前

 

联系人:娄老师 0571-88285051

 

附件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各班级2023届全日制优秀研究生名额划分表.xlsx

附件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3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研究生班级推荐汇总表.xls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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