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工作的通知

编辑:罗若群 发布时间:2023.02.24 阅读数:3188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卓越培养项目负责人,各有关导师、2021级研究生:

  为了解研究生论文课题进展情况,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发现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工程师学院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工程师学院已经开题的2021级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按本通知要求撰写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参加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上报答辩审核材料。

工程管理硕士按《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习手册》要求执行。

二、答辩安排

1.研究生撰写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后,经导师同意可参加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工程师学院各类研究生按表1所示分类组织答辩。

1 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答辩组织

类别

中期进展报告答辩组织形式

咨询方式

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包括宁波分院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

以卓越培养项目为单位统一组织

项目秘书或项目负责人

宁波分院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

以分院为单位统一组织

分院办公室

工程博士、单考在职工程硕士学籍在能源、信电、光电学院的双院制管理工程硕士

由导师组织,导师可委托所在专业学院系(所)具体落实

导师或导师指定的专业学院系(所)秘书

2.原则上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工作应在春夏学期结束前完成

3.卓越培养项目应统筹组织本项目研究生中期进展答辩。答辩应把握以下原则:1)复合交叉,每组答辩应包括不同专业领域研究生与考核小组专家;2)科教协同,论文选题应以科研项目为牵引,以行(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重点工程疑难问题的解决为脉络;3)产教融合,考核小组专家中来自行(企)业的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应充分发挥校外专家指导作用。

4.有关中期进展报告的格式规范、答辩流程、答辩前后应提交材料与提交方式、答辩结果上报审核等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各培养环节规范要求与实施指南》(https://pi.zju.edu.cn/67934/list.htm,请研究生务必仔细阅读,并将有关事项转达导师。

三、其他事项

1.中期进展报告原则上应在线下进行,研究生应尽快与导师联系,及早撰写报告。

2.根据浙大发研[2020]45号文件通知要求,研究生须在开题报告后3个月至1年内,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请各位研究生及时完成,以免影响整个学期进程。

3.2023年4月以后,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若未收到各卓越培养项目有关本学年中期进展答辩的计划安排,可按表2联系方式咨询对应联系人。

 

2 各卓越培养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联系方式

(请在2023年4月以后联系咨询)

卓越培养项目/分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工程

胡松钰

syhu166@zju.edu.cn

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

周晶

jingzhou@zju.edu.cn

微电网技术及装备

周永智

zhouyongzhi@zju.edu.cn

移动智慧物联网

朱辰

zhuc@zju.edu.cn

智慧交通

孙轶琳

yilinsun@zju.edu.cn

智慧能源

钟崴

zhongw@zju.edu.cn

先进材料与高端制造

魏晓

mseweixiao@zju.edu.cn

人工智能药学

周展

zhanzhou@zju.edu.cn

智能装备创新设计(台州)

郭玲玲

guoll@zju.edu.cn

新药创制工程(台州)

杨振中

yangzz@zju.edu.cn

高端化学品先进制造(衢州)

项嘉铭

13100654280

空天海高端制造技术及装备

董辉跃

donghuiyue@zju.edu.cn

NGICS大平台工业控制系统综合安全

李颖梅

liyingmei@zju.edu.cn

数据科学与工程(2023改名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张朋

pengz@zju.edu.cn

医疗健康创新工程

黄运操

huacow@zju.edu.cn

储能科学与工程

肖刚

xiaogangtianmen@zju.edu.cn

宁波分院

邬碧雪

0574-88229155

衢州分院

项嘉铭

13100654280

台州分院(筹)

郭玲玲

陆跃英

0576-88190788

0576-88190787

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罗若群

88285083;

rqluo@zju.edu.cn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