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学习贯彻二十大·踔厉奋发新征程”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及结项答辩工作的通知

编辑:罗殷 发布时间:2023.02.24 阅读数:227 来源:工程师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扎根铸魂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深入基层、认识国情、接受锻炼、磨练意志,在学思践悟中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在今年寒假深入开展了以“学习贯彻二十大 踔厉奋发新征程”为主题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扩大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现组织开展总结评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提交

各团队请于227日中午12:00前登录社会实践网络平台(网址:http://tzzd.zju.edu.cn)完成团队总结,通过总结评比审批流程上传以下材料:

1. 实践团队材料汇总(附件1

2. 实践团队总结报告(附件2)。

社会实践网络平台使用方式参考社会实践网络平台操作指南(附件3)。

同时,请各团队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2264005@zju.edu.cn,文件夹请以团在浙大系统中填写的团队名称命名

1. 实践团队材料汇总(附件1

2. 实践团队总结报告(附件2

3. 实践团队调研报告(各团队自行撰写)

4. 实践活动新闻媒体报道(若有)

5. 活动视频和照片(无压缩处理照片原图,以“工程师学院+团队名称+团队主题+时间+地点+内容+摄影者姓名”命名)

二、结项答辩

学院将于35日(周日)晚19:00在钉钉线上平台进行寒假社会实践结项推优答辩。

每个团队派出一人进行答辩,每组答辩时间为5分钟,请各团队严格控制时间,突出重点。

各团队需于34日中午12: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22264005@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2023寒假社会实践+团队名称+结项答辩材料”

 

附件1:工程师学院寒假社会实践团队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2:工程师学院寒假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报告.doc

附件3:社会实践网络平台操作指南.zip


联系人:

王老师:0571-88285051   15688892749

顾同学:19857106781


工程师学院团委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