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编辑:郝帅旗 发布时间:2023.03.03 阅读数:896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请点击链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

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推荐程序

1.各团支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团员提出申请,向所在团支部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各团支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在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要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把好入口关,避免唯学习成绩论等现象,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3.学院团委汇总各团支部“推优”名单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

4.学院团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做好“推优”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

四、材料上报及时间要求

请各团员3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所在团支部;请各团支部3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院团委。所有纸质材料由团支部统一收齐交到学院团委(地址:学院行政楼20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lw200066@zju.edu.cn),命名格式:XX班级+推优。

1.《入党申请书》(纸质版手写)。

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审核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另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

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其他

1.《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须使用通知附件最新版本2016年后发展的团员需填写团员编号(之前发展可不填),团员编号详见“智慧团建”。

2.推优大会须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情况填入《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联系人:郝帅旗,0571-88285051shuaiqihao@zju.edu.cn

联系地址:学院行政楼200办公室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附件3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3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工程师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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