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师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单独考试)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编辑:任洪波 发布时间:2023.03.15 阅读数:14208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我院非全日制(单独考试)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包 刚  薄 拯

副组长:王 征  沈 哲

成 员:吕朝晖、赵张耀、张朝阳、俞小莉、傅建中、钟 崴、王殿海、唐任仲、钱 超、任洪波

招生咨询联系人:任洪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申诉联系人:罗 殷 电话:0571-88285051 邮箱 roy455@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室  邮编:310015

 

二、基本复试分数线

根据《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规定的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基本要求分数线(单独考试:英语40、政治40、数学55、业务课55,总分265),按不超过1:1.2的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公布复试名单。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我院的招生数,单独考试的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复试人数分别见表一。

表一 2023年非全日制(单独考试)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招生数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攻读研究方向名称

实际招生人数

复试人数

1

电子信息

0854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22

24

2

机械

0855

机械工程(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40

42

3

机械

0855

航天工程(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10

10

4

能源动力

0858

电气工程(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66

69

5

能源动力

0858

动力工程(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19

20

6

能源动力

0858

核能工程方向(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7

7

7

生物与医药

0860

生物与医药(非全专硕单独考试)

11

11

   

175

183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我院2023年非全日制(单独考试)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委托对应专业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复试内容请关注对应专业学院相关公告,一般复试内容: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英语听说能力。面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见对应专业学院相关通知。

复试时除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给复试专家小组(建议一式五份、递交面试老师,复印件留下、原件请考生带回):

1.  两名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名必须是浙江大学对应专业领域的专家);

2.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在职硕士研修计划表》。

3.  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供检查:

1.  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991日前毕业)

2.  专家推荐书:两名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一名必须是浙江大学对应专业领域的专家)。

 

六、 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15日前寄到拟录取院(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系)联系。


七、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  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初试外语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非全日制(单考)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对应专业学院组织完成,请考生关注各专业学院网上通知,我院也会同步更新表二中复试时间。

表二 各专业学院复试时间及其学院网址

报考领域

复试时间

专业学院网站及相关通知链接

新一代电子信息

3月25日13:00 

信电学院http://www.isee.zju.edu.cn/2023/0317/c21109a2729750/page.htm

机械工程

41 

机械学院http://me.zju.edu.cn/mecn/2023/0323/c6202a2731983/page.htm

航天工程

3月23日下午 

航空航天学院http://saa.zju.edu.cn/2023/0317/c67589a2729969/page.htm

电气工程

3月27日 

电气学院http://ee.zju.edu.cn/2023/0317/c32469a2730291/page.htm

动力工程

3月25日8:00 

能源学院http://www.doe.zju.edu.cn/2023/0317/c73362a2730259/page.htm

核能工程方向

3月25日8:30 

物理学院http://physics.zju.edu.cn/2023/0318/c39079a2730333/page.htm

生物与医药

3月28日9:00 

药学http://www.cps.zju.edu.cn/2023/0317/c58875a2729563/page.htm

1.  请考生使用研招网报名系统填报的手机提前完成钉钉注册。考生如手机号码更改,请317日中午12点前发邮件到gcsxyzs@zju.edu.cn, 邮件主题:考生姓名+单独考试+申请更改手机号码.邮件正文:姓名、准考证号、报考类别及专业(领域)、初试总分。提醒: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2.  工程师学院咨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3.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说明请关注院网后续公告。

 

 

附件: 工程师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单独考试)研究生复试名单

工程师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复试名单-挂网版.pdf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在职硕士研修计划表.docx

专家推荐信.doc

 

工程师学院

202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