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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学院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罗殷 发布时间:2023.03.27 阅读数:740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学校研工部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每学年人民币2500元。学校2021-2022学年奖励名额为50名,分配工程师学院名额3名。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校成绩优秀;

5.经浙江大学认定的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同时还需满足《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党发〔201810号)第二条“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四、评选方法及材料上交

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通知相关要求,填写《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要求签署班主任、辅导员或导师推荐意见。所有申请的学生还需填写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 》(附件2)。

提交材料:《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及电子版;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 》电子版。以上纸质版材料于330日(周四)11:30前提交至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0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在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zjugyszb@163.com

2.学院将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党发〔201810号),评审确定候选人。

 

联系人:娄老师 0571-88285051


附件1: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思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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