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2023级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进行校内导师双向选择的通知
卓越培养项目首席专家(负责人)及联系人、校内导师、工程硕士研究生:
为充分发挥专业学位校内导师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训练、撰写学位论文,引导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培养研究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工程师学院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导师基本条件
1.具备浙江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
2.在研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行(企)业的科研项目,能支撑研究生在读期间开展研究、技术开发和专业实践训练等工作。
3.为保证指导及培养研究生质量,每位校内导师指导2023级工程硕士研究生数量的原则如下。
研究生类别 | 指导研究生人数上限(2023级) |
全日制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 | 根据项目的发展和浙大工院发〔2020〕2号文件精神,由各项目与相关专业学院统筹确定 |
非全日制定向 | 原则不超过5人,请按导师所在专业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
二、校内导师双向选择范围
1.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须在工程师学院网上公布的2023级卓越培养各项目校内导师名单中,具体请见https://pi.zju.edu.cn/2023j/list.htm,原则上不能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录取方向)双向选择导师。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见《工程师学院2023级卓越培养项目信息一览表》(附件1)。
2.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双向选择范围为本专业学位类别(录取方向)清单内的导师,具体请见https://pi.zju.edu.cn/2023j_74613/list.htm。原则上不能跨专业学位类别(录取方向)双向选择导师。
注:研究生导师信息也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专业学院网站详细查询。
三、校内导师双向选择流程(含时间节点)
1. 10月10日前,研究生可通过面谈或邮件方式与校内导师沟通商定,并填写《工程师学院校内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附件2)发班级学习委员汇总;
2. 10月15日前,各班学习委员汇总《工程师学院校内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后,①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按项目,②其他研究生按专业学位类别(录取方向)归属发对应联系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班级编号 | 在校类型 | 专业学位类别 | 录取方向 | 联系人 | 人数 | 备注 |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工程项目2023班 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项目2023班 移动智慧物联网项目2023班 分布式智能电网项目2023班 智慧能源项目2023班 智慧交通项目2023班 先进材料与高端制造项目2023班 人工智能药学项目2023班 储能科学与工程项目2023班 NGICS大平台工业控制系统综合安全项目2023班 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2023班 医疗健康创新工程项目2023班 衢州分院高端化学品先进制造项目2023班 宁波分院2301-2304班 台州分院2301-2302班 余姚智能机器人技术与工程项目2023班 可再生能源基地送出及消纳项目2023班 氢能科学与工程项目2023班 飞航智能技术与装备项目2023班 城市工程系统可持续项目2023班 大健康高分子材料项目2023班 | 全日制 (卓越人才培养项目) | 机械 电子信息 能源动力 材料与化工 生物与医药 交通运输 | 机械工程 控制工程 光学工程 动力工程 电气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技术 电气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材料工程 人工智能 新药创制工程 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航天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仪器仪表工程 | 卓越培养各项目 联系人 详见附件1 | 463 | 1.按工程师学院网上公布的校内导师名单双向选择。 2.请学习委员按项目分别发送至项目对应的联系人(附件1)。 |
2319班 | 非全日制 (定向) | 电子信息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 刘晶老师 | 22 | 请学习委员按4个录取方向分别发送至对应的联系人。 |
能源动力 | 动力工程 | 陈惠玲老师 | 19 | |||
能源动力 | 核能工程 | 郑丽玲老师 | 7 | |||
生物与医药 | / | 袁雯静老师 | 11 | |||
2320班 | 机械 | 机械工程 | 叶建芳老师 | 41 | 请学习委员按2个录取方向分别发送至对应的联系人。 | |
机械 | 航天工程 | 蔡佩君老师 | 9 | |||
2321班 | 能源动力 | 电气工程 | 王薇老师 | 66 | 请学习委员按录取方向发送至对应的联系人。 |
3.10月31日前,卓越人才培养各项目联系人、专业学位类别(录取方向)联系人与校内导师核对信息,确定校内导师;
4.11月5日前,卓越培养各项目、专业学位类别(录取方向)联系人将《2023级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双向选择结果》(附件3)反馈至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公室备案;
5.11月中、下旬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公室、专业学院研究生科将双向选择结果导入系统;
6.11月底,研究生登录系统后,可在个人学习计划模块查看导师是否已关联。
四、卓越培养各项目、专业学位类别(录取方向)、分院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 项目/招生领域/分院 | 电话 | 邮箱 |
卓越培养各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详见附件1 | |||
陈惠玲 | 动力工程 | 0571-87951008 | cmee_chl@zju.edu.cn |
刘 晶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 0571-87951572 | liujing1002@zju.edu.cn |
叶建芳 | 机械工程 | 0571-87951931 | yejianfang@zju.edu.cn |
王 薇 | 电气工程 | 0571-87951691 | yuqi@zju.edu.cn |
袁雯静 | 生物与医药 | 0571-88208159 | hzczywj@zju.edu.cn |
蔡佩君 | 航天工程 | 0571-87952899 | caipeijun@zju.edu.cn |
郑丽玲 | 核能工程 | 0571-87953304 | phyzll@zju.edu.cn |
王玲丽 | 宁波分院 | 0574-88229155 | nbxq004@zju.edu.cn |
郭玲玲 | 台州分院(筹) | 18205865871 | guoll@zju.edu.cn |
项嘉铭 | 衢州分院 | 0570-8015260 | xiangjm@zju-qz.edu.cn |
张 君 | 招生与学位办公室 | 0571-88285660 | cugzhangjun@zju.edu.cn |
五、其他事项
1.因休学、延期尚未双向选择校内导师的往届研究生,也按本“通知”进行校内导师的双向选择;
2.2023级工程管理研究生校内导师双向选择将按照《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习手册》要求进行;
3. 宁波分院非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校内导师双向选择由宁波分院自行组织,具体事宜见宁波分院通知。
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工程师学院2023级卓越培养项目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 工程师学院2023级校内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xls
附件3:工程师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双向选择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