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师学院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申请“永平自立贷学金”的通知
各研究生:
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的申请工作现已启动,请有意申请本贷学金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进行申请工作。
段永平校友为支持祖国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帮助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完成学业,于2006年在浙江大学捐赠设立了“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详见《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
一、申请条件
1. 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生(无经困生与否的限定)。
2. 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3. 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4. 学习勤奋努力。
二、申请时间
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4日
三、申请材料
1.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附件2)。可根据申请表样表(附件3)进行填写。材料审核后,申请表需拿至学院思政办公室娄老师处,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复印件。
4.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4)。
四、贷学金申请及发放流程
(一)线上申请
申请人使用电脑网页登录“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在线申请”(网址:https://ypdxj.zju.edu.cn/work/),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注册登录”按钮,确认进入注册登录界面。注:校内学生登录成功后即自动注册账号;如是未认证的校友,会要求填写校友认证表单。
(2)在线申请。点击网站首页“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模块中的“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线上申请页面,按照页面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请注意及时保存页面填写内容。
(3)流程跟踪。学生可在首页右上角“我的申请”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如被退回,请根据未通过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4)审核通过。资格确认和材料提交正确后,“我的申请”中显示审核通过并收到短信通知。第一期贷学金一般在春夏学期末发放。
(二)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线上网站无法认证申请的同学,请于11月14日12:00之前提交上述申请纸质材料至学院思政办公室娄老师,电子版以“永平自立贷学金+姓名+学号”为主题发送至zjugyszb@163.com。
(三)合同签订
申请审核全部通过后,申请人签订《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贷学金发放
校基金会核算并发放贷学金,贷学金分两次发放。
五、贷学金使用费和还款
1. 贷学金使用费按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或五年定期存款利率相关规定计算(按年计算复利),具体利率在每年的申请通告中载明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自贷学金发放当月起计,计至贷学金还清当月。
2. 贷学金自发放之日起至毕业后4年内还款的, 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按年计算复利);毕业4年后还款的,按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硕士阶段贷款,以硕士毕业时间为准。
3. 贷款研究生可以随时还款:可以一次还清,也可以分期偿还, 每期还款金额不限。硕士研究生最迟应自毕业之日起8年内还清;中途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离开学校的,硕士贷款人员应分别自离校之日起的8年内还清。
4. 研究生要认真履行还款义务,直接向校基金会还款。逾期不还者,学校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就读院系、专业、班级和违约事实等信息,并发布催还贷学金公告。
5. 贷学金未还清之前,研究生要积极与校基金会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本人工作及地址变动情况。
六、申请金额
学生每年可申请的贷学金金额可在16000元和20000元两个固定档次中进行自主选择,经审批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以连续两年申请、审批贷款为限。
七、注意事项
1. 学生在贷学金发放期间出现受校纪校规处分、不及格课程两门以上、休学等情况,将中止贷学金的发放。
2. 由研工部对申请贷款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当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贷学金最大受惠人数时,将根据实际家庭经济情况确定受助人。
3. 附件申请表可以微调,使其在一页上;若大于一页,请正反面打印。线上申请请上传扫描件。
4. 申请表中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手写;
5. 上交材料统一为A4纸大小。
八、联系方式
线上申请相关问题请联系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部:0571-88206564(周一至周五:09:00-11:30; 13:30-17:00)
其他问题请联系思政办娄老师:0571-88285051。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思政办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