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选聘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的通知
工程师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选聘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全面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工程师学院2023年推荐、选聘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范围
1.2022级非专项工程博士、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
2. 2023级有意愿的非专项工程博士、工程硕士研究生;
3. 2021级未完成选聘行业导师的工程博士、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
★★★注:2022级、2023级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无需按本通知要求进行。
二、行业导师推荐、选聘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与社会公德。
2. 在相应专业学位所涉行业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并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人事关系不在高校。
3. 工程博士行业导师原则上需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相应的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原则上需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业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能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训练,并在专业实践期间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为专业学位建设与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完成作为行业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6.本次推荐、选聘的每位行业导师指导同一年级工程博士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行业导师职责与权利
1.职责
立德树人是导师的根本职责,行业导师应定期与研究生进行交流与指导;积极参与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指导研究生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开展课程实务教学,积极开设实践课程,或受聘为同堂授课专家;提供专业实践训练基地;原则上应担任专业实践训练现场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完成专业实践训练、学位论文指导等教学环节工作;每月指导时间不少于1次,每年交流次数不少于6次。
2.权利
选聘的行业导师,一个聘期对应指导研究生的学制,在聘期内获得“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称号,一个聘期结束后,仍符合行业导师条件的可重新申请选聘。行业导师参与指导研究生培养工作,如课程教学、担任答辩专家、开设讲座,工程师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支付酬金。
四、行业导师选聘流程
1.行业导师推荐及系统填报
时间:2023年11月10日00:00-12月20日24:00
①工程博士研究生行业导师推荐,由所在专业学院研究生科老师与工程博士及其校内导师确认后,登录“工程师学院行业导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pisj.zju.edu.cn/#/login)填写行业导师有关信息。
②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推荐,由研究生本人登录“工程师学院行业导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pisj.zju.edu.cn/#/login)填写,按“系统”提示的要求上传行业导师的有关信息与证明材料,其有关信息与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和职称证明扫描件、同意并签字的“行业导师申请表”。(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注意:
①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行业导师,由校内导师、卓越培养项目负责推荐,建议由来自院级及以上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企业)的专家担任。
②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的行业导师,原则上由研究生所在单位推荐本单位的专家担任,并经校内导师同意。
③土木水利专业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研究生,请优先在“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企业导师名单(附件2)”内选聘行业导师。若未在附件2中选聘行业导师,将提请建工学科学位评定委员审议认定。
④来自企业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未经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经校内导师或所在单位推荐,并由所在专业院系、分院、卓越培养项目审核认定。
2.资格审核认定
时间:2023年12月21日00:00至12月30日24:00
①工程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硕士(单考)由导师所在专业学院审核认定。
②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由所在卓越培养项目审核认定。
③工程师学院各分院研究生由所在分院审核认定。
④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由工程管理中心审核认定。
3.工程师学院发文公布
推荐选聘的行业导师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正式发文。
4.聘书领取时间、方式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系统”使用过程若出现技术问题,请联系咨询技术支持QQ:3535728485
2.相关未尽事宜请与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张老师:0571-88285660,cugzhangjun@zju.edu.cn
刘老师:0571-88285061,liushuo1101@zju.edu.cn
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1. 行业导师选聘系统研究生申请流程操作指南(学生端).docx
2.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企业导师名单2023110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