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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7号通知】关于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娄晴雨 发布时间:2023.12.05 阅读数:1810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研工部《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现将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注册在校的20202021级、2022工程博士,2021级、2022级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

  二、评选类别及奖励标准

  评选类别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其中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6.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四、评选名额及评选依据

  1. 根据学校核定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其中一等奖71名,二等奖143名。结合《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和各班级人数确定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班级

一等奖人数

二等奖人数

2112班

3

5

2113班

3

5

2114班

4

7

2115班

2

5

2116班

2

5

2117班

3

5

2118班

2

5

2119班

3

5

2120班

2

4

2121班

2

5

2214班

3

5

2215班

3

5

2216班

4

7

2217班

2

4

2218班

2

5

2219班

2

4

2220班

2

5

2221班

2

5

2222班

2

4

工程博士2020班

8

16

工程博士2021班

7

14

工程博士2022班

8

17

宁波分院物流班

0

1

总计

71

143

2.“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不可兼得。

3.依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工院发〔20237号)(附件3)各班级的评选可以根据《关于做好工程师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的业绩纪实汇总表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综合考虑,确认奖学金推荐人选。

五、评审程序及材料上交

1.各班级评议小组对照评审条件以及要求确认奖学金推荐人选,并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电子版“一/二等奖+学生姓名”命名)以及附件2《XXX班级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班主任签字),并在班级内充分公示。

2.班级公示无异议后,2023128日15:00前,由班主任电子版材料“非全日制奖学金+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纸质版12份,正反打印)交至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3.学院审核后,在院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研工部审定。

六、其它

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之间。


不尽之处,请联系:老师 0571-88285051

 

附件1: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XXX班级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工院发〔2023〕7号).pdf


 

学生思政办公室

20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