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编辑:娄晴雨 发布时间:2024.01.03 阅读数:308 来源:工程师学院

研究生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研工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请点击查看链接)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2023-2024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补助工作

对于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注意: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在年末补助工作开展时,予以适当倾斜。

1.院系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无法保障日常生活开销(包括提前离校返乡、购置疫情物资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可向学院申请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于18日(周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双休日可交至行政楼一楼文件箱),电子版发送到zjugyszb@163.com,邮件命名为院级年末关心行动+姓名;学院(系)审核实际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三日的公示后发放补助。

  2.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填写《2023-2024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18日(周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双休日可交至行政楼一楼文件箱),电子版发送zjugyszb@163.com,邮件命名为级年末关心行动+姓名上交至学院;学院核实学生实际情况并签名盖章后上交至研工部。

  二、保障留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安心过年

  计划留校过年的研究生,请于110日(周12:00填写以下统计问卷(https://www.wjx.cn/vm/tUypWwb.aspx# ),学院将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研究生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积极参加春节期间留校家庭经济困研究生关怀慰问工作,让同学们度过一个温暖、充实的春节。

 

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娄老师,88285051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工程师学院思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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