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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罗殷 发布时间:2024.02.13 阅读数:10 来源:工程师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及学校、学院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有关评定条件及《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工院发〔20237号)执行。

2. 参评对象: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

本次2024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预计将于2024年度(202411日至20241231)毕业(即实际将于2024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4年度毕业,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

4. 评选条件:

1)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能顺利毕业。

2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3)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实践)创新成果。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前,则为《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后,则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2. 参评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4.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流程及工作要求

(一)名额分配

工程师学院共分配校优名额644个,其中博士名额120个,硕士名524个;省优名额21个,其中博士名额0个,硕士名额21个。

评选工作以班级推荐、学院评议与公示进行,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1级硕士生和2020级博士生)以班级为单位,参照名额划分表(附件2),由班级评议后产生校优毕业生和省优毕业生推荐名单;2024年度毕业延期生以个人为单位,填写金数据问卷()申请校优毕业生名额。

(二)评选工作进度和要求

1.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请同学认真对照上述参评条件,结合个人论文发表、毕业论文进展情况等预估自己的毕业时间,确定是否符合评选条件,并按时提交申请。逾期未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2. 2024届应届毕业生班级(2021级硕士生和2020级博士生)评选由德育导师、班主任负责,班级评议小组具体落实。要求如下:

1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提出申请,在219(周一)12:00填写《工程师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班级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可使用电子版),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完成系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统一收齐后,在班级内汇总、初审,经评议小组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在班级内公示。班级完成截止时间220(周二)17:00

2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以下材料:

电子版上交:《工程师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班级推荐汇总表》(附件2,截止时间:2211700,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 邮件命名为班级+优秀毕业生推荐

纸质版上交《浙江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一张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截止时间:226日(周一)12:00,上交地址: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3. 预计2024年度毕业延期生,由本人提交申请、学院学生评议委员会审核评议并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同学须在2024219日(周一12:00填写金数据链接:https://jinshuju.net/f/rebmNh,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完成系统申请,评审登记表的纸质版暂不提交,只需先完成系统申请。

2学院学生评议委员会审核评议且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于226日(周一)12:00前将《浙江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一张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上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4. 其它注意事项

获推荐的研究生请务必于220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网址链接:https://grs.zj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grs.zju.edu.cn%2Fgl%2Fpage%2Fcollege%2FexceptionResult.htm完成《浙江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填写待学院审核完毕后,从系统中导出该表格上交;如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格为省教育厅下发的纸质表,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填写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控制在一张A4纸、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老师,办公电话:88285051;邮箱:zjugyszb@163.com

 

附件1浙大工院发〔2023〕7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工程师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划分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班级推荐汇总表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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