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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娄晴雨 发布时间:2024.02.21 阅读数:568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学校研工部《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通知链接)精神,决定开展工程师学院2024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工程师学院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奖励标准及名额

评选类别为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学校核定工程师学院评选名额4

三、评选条件

1、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当前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8、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除以上评选条件外,还需符合《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工院发〔20237的相关规定。

四、评选流程

1. 个人申请。递交以下材料:

1)个人成果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每项成果递交1页证明材料该文件应由导师在首页签字,并扫描整理成不超过5M的单个PDF文件。

2)研究成果使用时间鉴定文件:详见附件1该文件应所在班级德育导师签字。

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4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表,详见附件2

以上所有材料于228日(周17:00前上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号+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纸质材料(材料1和材料2交到学生思政办公室(地址: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审核。学院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公示期不少于3日。

五、评选说明

1. 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 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 研究成果必须20239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2-2023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联系人:娄老师,0571-88285051


附件1:研究成果使用时间鉴定文件.doc

附件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4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信息表.xls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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