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十届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围绕建设卓越人才培养和汇聚的战略基地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科思政”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导学共同体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办法》(浙大研院〔2019〕21号、浙大研〔2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一届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近五年内获奖团队不再参评。
二、评选标准
参评导学团队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在“尊师爱生好”“教学相长好”“同学互助好”“文化传创好”“团队发展好”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构建师生共同成长的导学育人共同体方面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三、评选奖励
奖励“五好”导学团队导师组次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1个(名额由导学团队主导师统筹安排);奖励“五好”导学团队研究生集体奖学金20000元。
四、评选条件
1. 团队主导师为浙江大学全职导师,在浙江大学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学生为评选当年注册在校的浙江大学研究生。
2. 导师全面落实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好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的职责,育人经验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3. 导师组成员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导学团队建设中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带领学生围绕世界科技前沿、国家战略需求、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高端智库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并有突出贡献。
4. 团队学生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文体活动和创新实践,在导师引领下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教学相长中发挥积极作用。
5. 从申报之日起前五年内,导学团队围绕“五好”标准,在研究生培养、导学共同体建设、团队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可推广的经验,特别是在引领研究生心怀“国之大者”和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方面成效显著。
6. 团队师生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行为。
五、评选流程
1. 院系推选(5月6日前):学院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候选团队的提名推荐工作,提名以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和教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通过,推荐1个团队参加学校评选。参选团队需填报《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 资格审查(5月20日前):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就申报团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团队。获评院级“五好”导学团队的优先。
3. 通讯评审(5月30日前):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通讯评审,确定入围答辩评审环节的候选团队。
4. 网络展评(6月5日前):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候选团队相关材料进行网络展评及公示。
5. 答辩评议(6月20日前):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选会,听取候选团队代表陈述,并进行答辩,最终评选产生本届“五好”导学团队。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于5月6日12:00前将《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附件1)及导学团队简介模板(附件2)提交至roy455@zju.edu.cn,纸质版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思政办罗殷,电话0571-88285051,邮箱roy455@zju.edu.cn。
工程师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