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离校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和离校前入党材料归档的通知

编辑:郝帅旗 发布时间:2024.06.06 阅读数:24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56日下发)《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6月离校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和离校前入党材料归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离校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要求

(一)组织关系拟转至浙江省内的办理流程

学院党委将按照党员本人提供的信息,统一通过浙江省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在线上发起转接。离校后,党员本人要及时去党组织报道(一般来说,民企所在的街道、社区等党组织会要求党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当场报道,否则不接收)。对方党组织确认无误后,在线上系统点击接收,转接流程顺利结束。

(二)组织关系拟转至浙江省外的办理流程

党员需持学院党委开具的纸质介绍信,及时交给党组织报道,并将对方党组织签字盖章的回执原件拍照发送至邮箱(gaotianqi@zju.edu.cn),邮件名注明姓名+介绍信回执;同时将回执原件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回学院(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315  高天琪  15927285277)。学院收到回执后,方可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网上转出流程。至此,组织关系转出视为完成。

(三)因特殊原因不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

原则上不允许毕业不转出。但因出国(境)深造、毕业未就业且未出国(境)留学党员等特殊原因暂不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转出流程回到(一)(二)按省内、省外流程走。若确实不具备上述条件,可以申请保留在学校。填写附件4《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院党委会统一审核后决策。出国(境)深造保留一般不超过5年,毕业未就业且未出国(境)留学党员保留一般不超过2年。

 

步骤

具体操作流程

浙江省省内转接

浙江省省外转接

其他

1

党员询问拟转入党组织:

党组织在浙江省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简称(因系统对党组织名称字数有限制,所以大多数党组织会使用简称),填写附件1,电子版发给党支部。

党员询问拟转入党组织:

对介绍信的具体要求,尤其是介绍信抬头和转入单位名称两项信息见模版3,填写附件2,电子版发给党支部。

因出国(境)深造、毕业未就业且未出国(境)留学党员等特殊原因暂不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转出按省内、省外转出流程。

若确实不具备上述条件,可申请保留在学校。填写《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4),交至党支部。

2

以党支部为单位汇总附件1,文件命名为《XX党支部+线上转接+20246月组织关系转出》,617日前发送邮箱:gcsxyds@163.com

以党支部为单位汇总附件2,文件命名为《XX党支部+介绍信+20246月组织关系转出》,617日前发送邮箱:gcsxyds@163.com

以党支部为单位汇总附件4,文件命名为《XX党支部+组织关系保留》,617日前发送邮箱:gcsxyds@163.com。纸质材料签字交至行政楼200办公室。

3

学院党委将在党员离校次月(7月份)在浙江省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上发起转接。

学院党委将根据附件2的信息,为党员开具纸质介绍信,钉钉建群通知党员本人领取。

1. 出国(境)深造:党支部做好行前教育,安排专人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

2. 毕业未就业且未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时长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4

党员按照拟转入党组织要求,递交相关材料或本人去党组织所在地现场报道。

党员需持学院党委开具的纸质介绍信,及时交给党组织报道。

 

5

拟转入党组织在浙江省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上点击接收,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结束。

拟转入党组织向党员本人反馈签字盖章的回执联,请将回执扫描件电子版发送邮箱(gaotianqi@zju.edu.cn),并将纸质介绍信寄回学院。

 

6

 

学院收到回执后,方可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网上转出流程。至此,组织关系转出视为完成。

 

二、离校前入党材料归档办理流程

正式党员的入党材料确保齐全之后,不需要做归档工作。归档工作主要针对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1.预备党员

将截至离校前的思想汇报和所有入党材料交给支部,支部要在思想汇报上签署评语,同时出具一份预备党员鉴定表(附件6),将党员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填写好,620日前支部汇总所有材料交给行政楼思政办200办公室。

2.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将截至离校前的思想汇报和所有入党材料交给支部,支部在思想汇报上签署评语,确认在校期间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连续且材料完整,同时出具一份入党积极分子鉴定表(附件5),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填写好,620日前支部汇总所有材料交给行政楼思政办200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请各党支部书记认真负责,确保材料齐全之后再发送邮箱,如有特殊情况,请备注。

未尽事宜,请联系:

党组织关系转接:

郝帅旗老师,0571-88011516shuaiqihao@zju.edu.cn

高天琪老师,0571-87096717gaotianqi@zju.edu.cn

 

此项工作关系到党员就业入职与今后政治生活,请每位党员务必重视,支部书记要负责提醒确保信息无误,不遗漏支部党员。

 

       附件1:XXX党支部+线上转接+202X年X月组织关系转出.xlsx

       附件2:XXX党支部+介绍信+202X年X月组织关系转出.xlsx     

       附件3:纸质介绍信模版.jpg

      附件4: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docx

      附件5.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鉴定表.doc

      附件6:浙江大学毕业生预备党员鉴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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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思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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