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工程师学院2024年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的通知

编辑:徐余辉 发布时间:2024.09.04 阅读数:10 来源:工程师学院



工程师学院非定向毕业研究生: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引领毕业生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国家所需即是我选”的就业价值观,对优秀就业典型毕业生进行重点表彰,在校内持续营造毕业生“上大舞台、入主战场、成大事业”就业氛围,加强输送毕业生到重点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建功立业,2022年起学校专门设立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现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将本年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定按照《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

2.奖学金参评对象:

202371日(含)至202471日(不含)间毕业且实际就业的非定向本科生、研究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奖学金参评条件:

实际就业去向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服务全球公共事务治理和全球重大科研合作、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以及其他校级、院级就业重点引导单位名录中的单位,如部队及国防领域、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主流媒体、大健康领域、重要金融机构及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关键领域、基础性和支柱产业的央企、国企和重要民企等。

4.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人。学院将从报名的人选中择优选拔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评选。

5.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参评的毕业生于2023913日(周五)12:00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yuhuix@zj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徐老师,0571-88011516

附件1: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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