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师学院关于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编辑:任洪波 发布时间:2024.09.15 阅读数:11 来源:工程师学院

 

为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25年全日制(卓越培养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注重工程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讨论,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包   薄 

副组长:王   沈 

成员:吕朝晖、赵张耀、张朝阳、黄鹂强、俞小莉、钟 崴、王殿海、唐任仲、钱 超、任洪波

招生咨询联系人:任洪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申诉联系人:罗殷电话:0571-88285051 邮箱 roy455@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室  邮编:310015

 

二、2025年推免生招生计划

按照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条件及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可获得所在学校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5.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办法

详见《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招生通知(含浙大校内)》

 

四、资格审核与复试名单遴选

1、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

2、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我院遴选和审核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在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资格前提下,重点关注申请者的创新创业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包括专利、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通用竞赛的获奖情况、科研训练实践项目、英语水平等情况。

3、复试资格通过钉钉群通知,请考生将推荐免试申请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绑定钉钉,并留意钉钉消息;敬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五、复试安排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9月20-22日,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后续复试钉钉群通知并按群通知为准。

各项目复试形式如下:

1、卓越培养项目复试形式为面试,以项目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工业工程与管理复试:面试、笔试。

面试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发展潜质等;

笔试:专业知识。详见《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年推荐免试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专业知识的通知》

复试成绩(满分100=笔试成绩ⅹ40%+面试成绩ⅹ60% 

3、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德育导师1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六、拟录取

学院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结合申请材料和复试考核进行评价,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按招生方向(领域+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择优录取。当同一招生方向出现复试成绩同分时,则按复试时英语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9月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9月29日9:00开始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按最终通知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Ø(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

Ø(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

Ø(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Ø(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

Ø(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

4、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5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通过 EMS或顺丰快递寄到工程师学院,收件人和邮寄地址: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任老师  电话0571-88281621,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5室,邮编:310015。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4年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