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年全日制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体检与档案信息等的通知

编辑:任晓丽 发布时间:2024.10.12 阅读数:10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关于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体检的要求,我院说明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对象

工程师学院的全日制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含2025级卓越培养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

二、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请于20253月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或本科学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体检请参考浙江大学校医院体检项目

一般项目:测身高、体重、血压

内科:心、肺、肝、脾

外科:皮肤、淋巴结、甲状腺、胸廓、脊柱、四肢

五官科:常规检查

生化: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肾功能

放射科:胸片(正位)

三、体检时间邮寄地址

请将体检表于20253月1日-20日期间通过EMS或顺丰快递(拒收顺丰同城)寄到工程师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收件人和邮寄地址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   任老师 0571-88281621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5室,邮编:310015

四、关于档案接收信息

特别提醒:档案接收信息只用于相关档案信息填写,暂不接收任何本科毕业生档案,具体信息请关注学院官网,预计将在2025年3-4月于官网公布。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去向):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档案接收单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行政楼200办公室)

档案接收地邮编:310015

档案接收部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档案接收人:娄老师

接收人联系电话:0571- 88285051

浙江大学组织机构代码证:47009501-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五、其他事项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六、学院各部门联系电话部门电话

招生咨询:0571-88281621,邮箱:gcsxyzs@zju.edu.cn

工程师学院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