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的补充通知
编辑:徐余辉
发布时间: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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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程师学院
经过各班学生评议小组、德育导师认真审核和慎重推荐,学院学生评议委员会资格审查,共有48名学生补充申报国家奖学金(名单详见附件1),并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现将答辩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时间:11月4日(周一)13:00-17:30
答辩地点:工程师学院工教2-107教室
候场地点:工程师学院工教2-105教室
注意事项:
1.答辩采用PPT汇报形式,PPT屏幕播放比例统一设置为16:9,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汇报结束后,评委针对性发起提问交流,提问交流环节不超过2分钟。请于11月3日12:00前将PPT电子版发送至zjugyszb@163.com邮箱,邮件命名为“ 国家奖学金答辩(补充)+姓名”,PPT命名为【姓名+项目/班级】,逾期视为放弃答辩资格。
2.答辩顺序:通过单独拉群,经过候选人自主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将在该群公布。
3.本次国奖答汇报的成绩还将作为后续专项奖学金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各位候选人严肃对待。
4.因异地分院、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等原因冲突的同学可申请代答辩或线上答辩,请于11月3日12:00前发送邮件至zjugyszb@163.com邮箱,邮件命名“姓名+项目/班级+申请代答辩/申请线上答辩”,学院将会在答辩会开始前提前测试连线,请提前预留时间,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工程师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补充)人员名单.xlsx
工程师学院学生评议委员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