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研工部《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工程师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专业、年级等要求详见各类助学金具体要求;
5.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25年3月学制到期者;
(3)2023-2024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2023-2024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5)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
二、各类助学金参评要求
1. 浚生基金(学校分配给工程师学院11个续助名额,4个新申请推荐名额)
(1)申请继续资助:2024-2025学年未毕业、未转段且符合资助要求的研究生拟获浚生基金继续资助,工程师学院共计11人(名单请见附件1)。其中7人为全年段资助,每人5000元;4人为半年段资助,每人2500元。上述11名未毕业研究生根据其现实表现和个人小结情况可申请继续资助,申请继续资助者请按下文要求上交材料。
(2)新申请:浚生基金资助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根据浚生基金的评审原则,在规定学制内未毕业(需延期)者不再继续资助,对硕转博研究生,其博士阶段需重新申请。
2. 中国核动力助学金(需报送至学校评定)
(1)简介:每学年资助研究生1人,4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要求:仅面向理工科类院系在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热爱核动力事业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3. 庄氏助学金(需报送至学校评定)
(1)简介:每学年资助研究生10人,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要求:全校贫困地区农村、家境困难、学习优良、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4. 小米助学金(需报送至学校评定)
(1)简介:每学年资助研究生10人,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要求:全校各专业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热心公益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5. 希望工程励志助学金(需报送至学校评定)
(1)简介:每学年资助研究生30人,8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要求:全校各专业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热心公益的全日制在读硕士一年级研究生(三年制)均可申请。
资助学生所在院系团委组织推荐,并面向受益学生开展社会公益意识教育,宣传希望工程“自助助人”的公益理念。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1.按照学院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
2.各项助学金资助申请流程详见下表(电子+纸质,一式一份):
类别 | 上交材料 | 备注 | |
1.浚生助学金 | 续助 | 1.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2,填写示例详见附件3); 2.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3-2024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感谢信(附件4); 3.工程师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sheet1,请在备注中标明“续助”)。 | 1.申请表请上交word版本,汇总表请上交Excel版本,其他格式不予接收; 2.材料请按照顺序打包命名为“浚生助学金+续助/新申请+学号+姓名”。 |
新申请 | 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填写示例详见附件7); 2.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3-2024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工程师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sheet1,请在备注中标明“新申请”)。 4.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4-2025学年助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8,sheet1) | ||
2.中国核动力助学金(限理工科); 3.庄氏助学金; 4.小米助学金; 5.希望励志工程助学金 | 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填写示例详见附件7); 2.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3-2024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工程师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sheet2)。 4.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4-2025学年助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8,sheet2) | 1.无需填写申请助学金类别; 2.申请/汇总表中申请理由请详细填写; 3.申请表请上交word版本,汇总表请上交Excel版本,其他格式不予接收; 4.材料请按照顺序打包命名为“助学金+学号+姓名”。 |
2.材料上交:
以上材料请按照备注要求在11月13日(周三)17:30之前上交。电子版材料请按照要求命名,发送至22460711@zju.edu.cn,纸质版材料请上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地方分院、异地研究所的学生请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请交至分院辅导员处,由分院辅导员统一邮寄至学院。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已入企学生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学院。邮寄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娄老师收,0517-88285051。
3.各项助学金最终获助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真正发挥助学金的功能。
2.各项校级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校级奖学金兼得(个别特殊标注的除外)。
3.关注学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额的总体平衡。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学生。
5.学生若不清楚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格式,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yjsy.zju.edu.cn/xj/xjgl/zxsgl,在系统“我的学籍”板块查询。
6.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思政办娄老师,88285051。
附件1:2024-2025学年浚生助学金拟继续发放名单.xlsx
附件5:工程师学院2024-2025学年助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8: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4-2025学年助学金评审汇总表.xlsx
工程师学院思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