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7号通知】关于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研工部《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现将工程师学院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注册在校的2021级、2022级、2023级工程博士,2022级、2023级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奖励标准
评选类别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其中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6.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四、评选名额及评选依据
1. 根据学校核定工程师学院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其中一等奖76名,二等奖152名。结合《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和各班级人数确定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班级名称 | 一等奖学金人数 | 二等奖学金人数 |
工程博士21班 | 6 | 12 |
2214班 | 3 | 5 |
2215班 | 3 | 5 |
2216班 | 3 | 7 |
2217班 | 2 | 5 |
2218班 | 2 | 5 |
2219班 | 2 | 5 |
2220班 | 2 | 5 |
2221班 | 2 | 5 |
2222班 | 2 | 5 |
宁波分院物流班 | 1 | 1 |
工程博士2022班 | 9 | 17 |
2319班 | 3 | 6 |
2320班 | 2 | 5 |
2321班 | 3 | 7 |
工程博士2023班 | 9 | 17 |
工程管理2302班 | 3 | 5 |
工程管理2303班 | 2 | 5 |
工程管理2304班 | 3 | 5 |
工程管理2305班 | 2 | 5 |
工程管理2306班 | 3 | 5 |
工程管理2307班 | 3 | 5 |
工程管理2308班 | 3 | 5 |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2302班 | 2 | 4 |
宁波分院2304班 | 1 | 1 |
2. “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不可兼得。
3. 依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工院发〔2023〕7号)(附件3),各班级的评选可以根据《关于做好工程师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的业绩纪实汇总表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综合考虑,确认奖学金推荐人选。
五、评审程序及材料上交
1. 各班级评议小组对照评审条件以及要求确认奖学金推荐人选,并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电子版以“一/二等奖+学生姓名”命名)以及附件2:《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需班主任签字),并在班级内充分公示。
2.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24年12月9日15:00前,由班长或者班主任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和附件2)以“非全日制奖学金+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纸质版(1式2份,正反打印)交至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3. 学院审核后,在院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研工部审定。
六、其它
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间。
不尽之处,请联系:徐老师 0571-88011516
附件1: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工院发〔2023〕7号).pdf
工程师学生思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