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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7号通知】关于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徐余辉 发布时间:2024.12.03 阅读数:10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研工部《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现将工程师学院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注册在校的2021级、2022级、2023级工程博士,2022级、2023级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奖励标准

评选类别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其中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人。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6.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四、评选名额及评选依据

1. 根据学校核定工程师学院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其中一等奖76名,二等奖152名。结合《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和各班级人数确定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班级名称

一等奖学金人数

二等奖学金人数

工程博士21

6

12

2214

3

5

2215

3

5

2216

3

7

2217

2

5

2218

2

5

2219

2

5

2220

2

5

2221

2

5

2222

2

5

宁波分院物流班

1

1

工程博士2022

9

17

2319

3

6

2320

2

5

2321

3

7

工程博士2023

9

17

工程管理2302

3

5

工程管理2303

2

5

工程管理2304

3

5

工程管理2305

2

5

工程管理2306

3

5

工程管理2307

3

5

工程管理2308

3

5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2302

2

4

宁波分院2304

1

1


2. “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不可兼得。

3. 依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工院发〔20237号)(附件3),各班级的评选可以根据《关于做好工程师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的业绩纪实汇总表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综合考虑,确认奖学金推荐人选。

五、评审程序及材料上交

1. 各班级评议小组对照评审条件以及要求确认奖学金推荐人选,并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电子版以“一/二等奖+学生姓名”命名)以及附件2:《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需班主任签字),并在班级内充分公示。

2.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2412915:00前,由班长或者班主任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和附件2)以“非全日制奖学金+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纸质版(12份,正反打印)交至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3. 学院审核后,在院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研工部审定。

六、其它

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391日至2024831日之间。

不尽之处,请联系:徐老师 0571-88011516


附件1: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工院发〔2023〕7号).pdf


工程师学生思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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