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指导办法(试行).pdf(请点击查看)要求和研工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精神,工程师学院2024-2025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烈士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注意: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确保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在年末补助工作开展时,予以适当倾斜。
一、院系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无法保障日常生活开销(包括提前离校返乡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可向学院申请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2024-2025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上交至工程师学院思政办;以上材料电子版(附件1和2,原格式)请于12月30日17:30之前以“院级年末关心+学号+姓名”命名发至邮箱zjugyszb@163.com,纸质版(附件1)请交到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思政办。学院审核实际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后,在院官网进行不少于三日的公示后发放补助。
二、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2024-2025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2月30日17:30之前以“校级困难补助+学号+姓名”命名发至邮箱zjugyszb@163.com,纸质版(附件1)请交到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思政办。学院核实学生实际情况后上交至研工部。
异地分院和研究院的同学请将纸质材料交到分院负责老师,分院老师将统一邮寄至学院。在企实习的学生请将纸质材料顺丰到付邮寄至以下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思政办,娄老师,0571-88285051。
其他疑问请联系:娄老师,0571-88285051。
附件2:2024-2025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专项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工程师学院思政办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