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2025届春季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学院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派遣和离校相关工作,请仔细查看以下通知,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做好就业去向登记、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毕业体检、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办理事项 | 办理形式 | 时间 | 联系人或部门 |
1.就业去向和档案寄送信息确认 | *重要!【全日制需完成】 1. 登录学校就业系统(网址http://www.career.zju.edu.cn)(用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核对个人就业方案中的签约信息和档案信息,检查是否与个人情况一致,并自行预览和修改确认信息。 2. 具体操作可以参考附件1: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届全日制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确认和档案寄送的通知。 | 即日起至3月21日 | 徐余辉老师 88011516 |
2.毕业离校档案寄送信息问卷填写 | *重要!【非全日制需完成】 1.填写问卷(https://jsj.top/f/SRkccV)。(注:问卷中含档案邮寄通讯信息,后续关系到个人档案的寄送,请务必正确认真对待。) | 即日起至4月11日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3.毕业生体检 |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如不参加学校毕业体检,无法由学校出具校内体检材料,应自行承担结果。 【全日制需完成,非全日制不做要求】 1.预约:方法一:浙大钉-校园数字医疗-体检预约-学生体检-毕业生体检套餐;方法二:微信公众号关注“浙江大学医院”-数字医疗-医疗服务平台-体检预约-学生体检-毕业生体检套餐。 2.体检:按照预约日携带身份证、一寸照1张前往就近校区校医院体检。(费用50元,建议上午前往);如三个月内已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参加过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胸片等项目体检的可免检。 3.上交:将校医院或近三个月二甲以上医学院体检报告于3月21日前提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注:宁波分院、衢州分院、台州分院毕业生请交至相应分院后统一邮寄。) | 即日起至3月21日 | 玉泉体检:87951619 87952361 紫金港体检:88208834 华家池体检:86971664 |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需完成】 1.领取:自助下载(《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照片,或前往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领取。 2.填写:参照样表(附件3)范例和要求认真填写,签名部分需手签。 3.上交:将《毕业生登记表》提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宁波分院交至分院相应办公室) | 即日起至4月1日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5.党组织关系转移 |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全日制】 请点击查看通知链接:《关于离校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和离校前入党材料归档的通知》 | 即日起至3月21日 | 郝帅旗老师 88011516 |
6.团组织关系转移 |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全日制】 由于团中央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一般于5月中下旬开启,故春季毕业生暂无法转接团组织关系。请各位毕业生切记于5月中下旬关注学院关于夏季毕业生转接团组织关系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转接个人团组织关系即可。 | / | 王晓宇老师 88285051 |
7.户口迁移 (按需办理) | 【全日制】 请等待后续更新和通知。 | / | 紫金港派出所 87281304 东四教学楼一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
8.电子离校单、研究所离校单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学校电子离校单:校务服务网-研究生电子离校申请 http://xwfw.zju.edu.cn/wsbsdt.php?cmd=sx_content&blsxm=48066&dxlb=10009&fwxz=0 *注意事项:转出党、团组织关系后,学院“党委团委办公室”才会进行审核;具体操作参见上文。 | 即日起至3月25日 | 学校、学院 各部门 |
9.行李托运 (按需办理) | 【全日制】 住宿至善楼的毕业研究生,如有行李寄送需求可自行联系。 住宿浙大各校区、地方分院的毕业研究生请按照学校通知或分院相关资讯,自行前往邮政服务部寄件。 | 即日起 | 顺丰快递 马帅 17630909392 |
10.图书馆借阅书籍归还 | *重要!如未归还将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如借阅浙大城市学院图书,离校前需办理还书手续。 附件4:22级及之前学生未还图书名单 | 即日起 工作日 8:00-11:45 13:30-16:45 | 城市学院图书馆咨询处 88011462 |
11.学位服租借与归还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本次学位服租借仅面向2025届春季毕业生。 2.租借与归还地点: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 3.学位服租借需填写租借单并交纳押金(每件100元,凭租借单右联退还押金,请妥善保管),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工程师学院学位服管理条例(暂行)》。 4. 学位服归还时间截止日期:4月8日,逾期未还将不予办理。 如无法线下归还,请顺丰邮寄至以下地址(请附上租赁单右联和微信收款码,否则不予退还押金):曲老师,15943235865,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思政办。 | 集中租借时间 3月17日-21日 9:00-11:30 14:00-17:00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12.毕业纪念品领取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院为每位春季毕业生准备了纪念品,请各位毕业生凭浙大钉-电子校园卡领取,领取时请签字确认,每人限领一份。 领取地点:行政楼200(分院的同学请在分院领取,具体时间地点请等待相关老师通知)。 | 3月24日-28日 9:00-11:30 14:00-17:30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13.退宿 | 【全日制】 按照宿舍楼内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注意:请同学们在3月31日17:00前把行李、物品等全部搬离寝室,门禁失效。为便于寝室修缮维护、后续学生入住,从4月1日起,将对毕业生寝室进行清理打扫,未带走的物品将作无主废弃物处理。 | 即日起至3月31日17:00 | 至善楼宿管中心 88285515 |
14.医保 | 【全日制】 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的毕业生,未在其他统筹区参保的情况下,医保待遇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无需到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现场办理离校手续。 | / | 紫金港纳米楼医保办窗口 88981591 |
15.国家助学贷款 | 【全日制】 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及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尽早与银行联系还款事宜。 请点击查看通知链接:关于2025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 /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
祝大家在成为国家卓越工程师道路上,求是创新,一帆风顺,常回家看看!
附件1: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届全日制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确认和档案寄送的通知.doc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