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

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手续的通知

编辑:娄晴雨 发布时间:2025.03.03 阅读数:2784 来源:工程师学院

2025届春季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学院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派遣和离校相关工作,请仔细查看以下通知,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做好就业去向登记、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毕业体检、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办理事项

办理形式

时间

联系人或部门

1.就业去向和档案寄送信息确认

*重要!【全日制需完成

1. 登录学校就业系统(网址http://www.career.zju.edu.cn)(用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核对个人就业方案中的签约信息和档案信息,检查是否与个人情况一致,并自行预览和修改确认信息。

2. 具体操作可以参考附件1: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届全日制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确认和档案寄送的通知

即日起至321

徐余辉老师

88011516


2.毕业离校档案寄送信息问卷填写

*重要!【非全日制需完成】

1.填写问卷(https://jsj.top/f/SRkccV)。(注:问卷中含档案邮寄通讯信息,后续关系到个人档案的寄送,请务必正确认真对待。)

即日起至411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3.毕业生体检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如不参加学校毕业体检,无法由学校出具校内体检材料,应自行承担结果。

【全日制需完成,非全日制不做要求

1.预约:方法一:浙大钉-校园数字医疗-体检预约-学生体检-毕业生体检套餐;方法二:微信公众号关注“浙江大学医院”-数字医疗-医疗服务平台-体检预约-学生体检-毕业生体检套餐。

2.体检:按照预约日携带身份证、一寸照1张前往就近校区校医院体检。(费用50元,建议上午前往);如三个月内已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参加过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胸片等项目体检的可免检。

3.上交:将校医院或近三个月二甲以上医学院体检报告于321前提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注:宁波分院、衢州分院、台州分院毕业生请交至相应分院后统一邮寄。)

即日起321



玉泉体检:87951619

87952361



紫金港体检:88208834



华家池体检:86971664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需完成】

1.领取:自助下载(《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照片,或前往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领取。

2.填写:参照样表(附件3)范例和要求认真填写,签名部分需手签

3.上交:将《毕业生登记表》提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宁波分院交至分院相应办公室)

即日起41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5.党组织关系转移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全日制】

请点击查看通知链接:关于离校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和离校前入党材料归档的通知

即日起321

郝帅旗老师

88011516

6.团组织关系转移

*重要!务必按时完成。

【全日制】

由于团中央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一般于5月中下旬开启,故春季毕业生暂无法转接团组织关系。请各位毕业生切记于5月中下旬关注学院关于夏季毕业生转接团组织关系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转接个人团组织关系即可。

/

王晓宇老师

88285051

7.户口迁移

(按需办理)

【全日制】

请等待后续更新和通知。

/

紫金港派出所

87281304

东四教学楼一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8.电子离校单、研究所离校单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学校电子离校单:校务服务网-研究生电子离校申请

http://xwfw.zju.edu.cn/wsbsdt.php?cmd=sx_content&blsxm=48066&dxlb=10009&fwxz=0

*注意事项:转出党、团组织关系后,学院“党委团委办公室”才会进行审核;具体操作参见上文。

即日起325

学校、学院

各部门

9.行李托运

(按需办理)

【全日制】

住宿至善楼的毕业研究生,如有行李寄送需求可自行联系。

住宿浙大各校区、地方分院的毕业研究生请按照学校通知或分院相关资讯,自行前往邮政服务部寄件。

即日起

顺丰快递

马帅

17630909392

10.图书馆借阅书籍归还

*重要!如未归还将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如借阅浙大城市学院图书,离校前需办理还书手续

附件422级及之前学生未还图书名单

即日起

工作日

8:00-11:45

13:30-16:45

城市学院图书馆咨询处

88011462

11.学位服租借与归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本次学位服租借仅面向2025毕业生。

2.租借与归还地点: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

3.学位服租借需填写租借单并交纳押金(每件100元,凭租借单右联退还押金,请妥善保管),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工程师学院学位服管理条例(暂行)》。

4. 学位服归还时间截止日期:48,逾期未还将不予办理。

如无法线下归还,请顺丰邮寄至以下地址(请附上租赁单右联和微信收款码,否则不予退还押金):曲老师,15943235865,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思政办。

集中租借时间

317-21

9:00-11:30

14:00-17:00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12.毕业纪念品领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院为每位春季毕业生准备了纪念品,请各位毕业生凭浙大钉-电子校园卡领取,领取时请签字确认,每人限领一份。

领取地点:行政楼200(分院的同学请在分院领取,具体时间地点请等待相关老师通知)。


324-28

9:00-11:30

14:00-17:30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13.退宿

【全日制】

按照宿舍楼内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注意:请同学们在33117:00把行李、物品等全部搬离寝室,门禁失效。为便于寝室修缮维护、后续学生入住,从41日起,将对毕业生寝室进行清理打扫,未带走的物品将作无主废弃物处理。

即日起至33117:00

至善楼宿管中心

88285515


14.医保

【全日制】

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的毕业生,未在其他统筹区参保的情况下,医保待遇延续至20251231日,无需到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现场办理离校手续。

/

紫金港纳米楼医保办窗口

88981591


15.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

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及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尽早与银行联系还款事宜。

请点击查看通知链接:关于2025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

娄晴雨老师

88285051

  祝大家在成为国家卓越工程师道路上,求是创新,一帆风顺,常回家看看!


   附件1:工程师学院关于2025届全日制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确认和档案寄送的通知.docx 

   附件2: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模板).pdf

   附件4:22级之前借阅图书未归还名单.xls

   附件5:工程师学院学位服管理条例(暂行).pdf

   附件6:2025届春季毕业生离校退宿须知.doc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