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工程师学院2025年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罗殷 发布时间:2025.03.26 阅读数:6587 来源:工程师学院

2025级拟录取研究生(含免试生、统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工程师学院将对拟录取新生开展政审、调档、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对象

1.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工业工程与管理);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单独考试、工程管理);

2.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硕博连读)、非全日制定向博士(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常规批次)

、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时间

办理流程

联系方式

政审

《鉴定表》及附属材料请于2025331日至430寄达,寄送信息见表格下方补充说明

面向群体:全体2025级拟录取研究生

1. 下载并彩色打印《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函》(附件1,以下简称《政审函》),填写完毕后提交至政审单位

2. 下载并双面打印《2025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2,以下简称《鉴定表》),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完毕,政审意见须由单位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等相应职能部门手写填写并盖章,由政审单位寄送至学院

3. 政审单位要求提供政审函原件的,请发送邮件至22464018@zju.edu.cn,邮件以“政审函原件申请+姓名”命名,并在正文内写明姓名、手机号、政审函抬头、身份证号、寄件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收到邮件后7个工作日内会将原件寄出

4. 因任何缘故导致学习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无法进行政审的,可向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政审;或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4),详见附件2填表说明。

学生思政办公室

王晓宇老师

0571-88285051

调档

档案材料请于202571日至31日间寄达

寄送信息见表格下方补充说明

面向群体:全日制研究生

1. 下载并彩色打印《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调档函》(附件3,以下简称《调档函》),填写完毕后提交至档案保管单位

2. 由档案保管单位将档案(含党建材料)寄送至学院,个人做好催促跟进工作

3. 档案保管单位要求提供调档函原件的,请发送邮件至22464018@zju.edu.cn,邮件以“调档函原件申请+姓名”命名,并在正文内写明姓名、手机号、调档函抬头、身份证号、寄件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收到邮件后7个工作日内会将原件寄出

学生思政办公室

王晓宇老师

0571-88285051

党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的党组织关系接收工作将在入学报到后开展20259月—10月),经学院审核党员档案无误后予以接收。请各位党员向原单位负责党建档案工作的老师确认党建档案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出现重要档案材料缺项或错误,将暂不予接收组织关系。

面向群体: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全日制研究生

1. 【由浙江省内转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进行线上转接,接收党组织简称为: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党委

2. 【由浙江省外转入】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递交。介绍信中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且字迹清晰。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

注:新生的党支部将在入学报到后确定,暂时无需填写。

组织人事办公室

高天琪老师

0571-87096717

团组织关系转接

最晚于9月报到前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出操作,学院将会统一定期进行接收

面向群体: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研究生

1. 原团组织关系不属于北京、福建、广东的团员(包含本校升研的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由团员本人发起转接申请,并联系原团组织同意转出。转入团支部路径为: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团委——工程师学院团委——浙江省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5级新生临时团支部

2. 原团组织关系属于北京、福建、广东的团员:由团员本人在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地的网上系统进行操作,发起转出。工程师学院团委统一进行接收

3. 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学生思政办公室

王晓宇老师

0571-88285051

 

补充信息

1. 政审材料及档案材料寄送信息: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邮编:310015

联系人:王晓宇老师

联系方式:0571-88285051   22464018@zju.edu.cn

寄送方式:两类材料均需通过邮政机要件、EMS或顺丰寄送,不接受顺丰同城及任何形式的到付邮寄

其他说明:上述材料如有提前寄送或无法按期寄达的,请务必发送邮件至22464018@zju.edu.cn,邮件以“政审材料/档案材料寄送信息+姓名”命名,并在正文内说明具体寄送时间、寄送信息及联系方式。

2. 档案接收信息: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去向):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档案接收单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档案接收地邮编:310015

档案接收部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档案接收人:王晓宇老师

接收人联系电话:0571-88285051

浙江大学组织机构代码证:47009501-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3. 钉钉咨询群二维码:

为方便后续联络,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钉钉咨询群(进入群聊后请实名,现有钉钉群满员后将建立新群,请大家及时关注院网通知)

咨询①群

 

工程师学院团委

2025326

 

附件1: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关于2025年研究生招生政审的函.pdf

附件2:2025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附件3: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关于2025年研究生招生调档的函.pdf

附件4: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关于2025年研究生招生政审工作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