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面向更高使命愿景,引导广大党支部和党员在榜样示范引领下进一步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高质量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学校党委《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先锋奖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党委发〔2025〕22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104周年之际,在学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隶属学院党委的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隶属学院党委的正式党员(不包括正在转接组织关系或保留组织关系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学院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层次推动党建与业务“四个融合”。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四个共同体”建设成效显著。
1.作用发挥显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师生践行高远使命愿景、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
2.规章制度健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3.组织基础扎实。班子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
4.服务功能完善。建立集体关爱机制和服务群众机制,能将集体关怀“五项行动”落到实处,营造关心支持、互相欣赏的文化氛围,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5.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特色工作有实效性、有影响力、有推广度。
6.条件保障有力。“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作用明显,党建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7. 近两年党支部考核结果至少一年为“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重大任务攻关和斗争实践中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无私奉献,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大力传承和弘扬求是之风,品行高洁,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6.近两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至少一年为“好”。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自觉学习运用党的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推荐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需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左右,其中推荐2个党支部参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院级优秀共产党员50名左右,其中推荐3名党员参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左右,其中推荐1名党务工作者参评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一般不与优秀党务工作者兼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是否参评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及本支部向学院党委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每个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近两年党支部考核结果至少一年为“好”或正式党员总数超过30人的支部可推荐不超过2人)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单(每个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于2025年5月14日前填写《工程师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1)、《工程师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工程师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工程师学院党内表彰推荐汇总表》(附件4)。研究生党支部将电子版报至gcsxyds@163.com、教工党支部报至gaotianqi@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两优一先+党支部名称。
(二)组织推选。学院党委在党支部推荐名单的基础上,考察对党建工作的贡献和一贯表现,综合评议确定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名单及推荐参评学校表彰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表彰奖励
学院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营造人人关注、广泛参与,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党内表彰是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对照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要提高党内外对评选表彰工作的关注度、知晓度、参与度,注重仪式教育和榜样宣传在使命传递中的作用,挖掘报道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广泛参与,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要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同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加快推进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走在前列”结合起来,同庆祝建党104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