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附件1)、《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浙大研院〔2022〕9号)(附件2)等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
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本年度相应申报记录由系统自动提交,无需导师登录提交。学院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及学院(系)实施细则要求,对导师的履职能力进行年度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申请统一归档。
二、初次申请导师招生资格
符合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报要求的教师,以“初次申请”的方式进行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申报工作,由教师本人登录系统提交申请。可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入申报系统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导师资格申报,由所在学院(系)、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次进行审核,并在系统相应栏目中签署具体意见。
1.申请条件
初次申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原则上须满足《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浙大研院发〔2022〕9号),及《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实施细则》(附件3)内有关条件。
2.申请流程
(1)请申报老师到导师资格系统填报新申报的导师招生资格信息、并完善个人其他信息后,从申报系统导出《招生资格审批表》,其业绩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完成初审,由所在单位在导师资格审批表上签字(盖章)。请于2025年6月5日前将纸质版《招生资格审批表》(硕导一式一份,老师需签字,根据归档要求不能涂改)和相关佐证材料交到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7办公室。
(2)请申报导师参照模板填写《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附件4,只需电子版,不用提交纸质版),于2025年6月3日前发送邮件到邮箱mem@zju.edu.cn,邮件和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汇总简况表”。
三、其他事项
1.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2.教师可向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办公室咨询有关政策,联系电话:0571-88285660,88285061,联系邮箱:mem@zju.edu.cn。
附件:
1.《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pdf
2.《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浙大研院发〔2022〕9号).pdf
3.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实施细则.docx
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中心/招生与学位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