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们:
根据省教育厅及浙大城市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建设美好平安校园,现将所有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更新为电子芯片通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时间
(一)旧证换新时间
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15日
(二)新证申请时间
2025年7月1日起
(三)旧证遗失补办时间
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1日
二、更新方式
(一)旧证换新及补办
本人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原通行证到校警驿站现场更换电子芯片通行证,旧证遗失补办须携带电动自行车及个人身份证件。
(二)新证申请
搜索微信小程序“哈啰校园非机动车管理平台”,进入“车辆登记”,选择“立即预约车牌”,按要求操作申请提交。
附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教职工、在校生:电子行驶证、校园卡(或证明校内身份信息的材料)。
2.后勤员工:电子行驶证、身份证、《浙大城市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校内管理单位须签字盖章)。
3.应届毕业生:《实习证明》(须盖实习单位公章及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校园卡。(城院6月20日已发布《关于因实习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的通知》)
审核通过后请根据小程序通知携带电动自行车到校警驿站现场进行上牌,后勤员工的《浙大城市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原件及应届毕业生的《实习证明》原件须交至校警驿站备案。
特殊情况申请的:须将说明材料先由学院审核,再送到安全保卫部,经审议后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校园电动自行车实行计分制管理,总分12分,校园内违章(骑车载人、未戴头盔、乱停乱放等)每次扣4分,累计3次违章收回通行证,取消进校资格。
(二)若车辆存在改装、超标、非标(含白牌)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予更换通行证,车辆须移出校园。
(三)三轮车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附相关采购及使用依据,签字盖章,个人不得申请。
(四)本次通行证更新结束后,原通行证作废,无证车辆禁止在校内行驶,校门口将利用电子芯片智能识别加强电动自行车进出管理,启用智能识别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前往校警驿站或致电咨询,咨询地点:城院北校区东陈家河桥;咨询电话:88016110。
工程师学院咨询电话:88018801。
浙大城市学院安全保卫部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5年7月1日
附:新版电子芯片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