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做好招收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的招收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招收相关政策、受理申请人申诉、审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名单及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张光新 薄 拯
副组长:孙方娇 沈 哲
成员:吕朝晖、张朝阳、喻嘉乐、俞小莉、钟 崴、王殿海、钱 超、金盛、任洪波
招生咨询联系人:任洪波,电话:0571-88281621 邮箱:gcsxyzs@zju.edu.cn
申诉联系人:蒋莹,电话:0571-87096717,邮箱:jiangying610@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307室 邮编:310015
二、2026年推免生招生计划
我院招收推免生的人数按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计划执行,包括我院卓越培养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招收范围和申请条件
报考我院推免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4.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四、申请程序
所有推免生申请我院,均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2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提出申请。
请申请人按顺序准备好如下材料,以备复试考核时使用。材料统一提交复试小组后不再退回。
(1)推免生申请表(系统下载,本人手写签名)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等)
详见《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招生通知(含本校推免生)》
五、初审与复试
(一)初审
我院按项目(卓越培养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和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人须以报名手机号码实名注册“钉钉”APP,学院将通过“钉钉”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未获得复试资格的,恕不另行通知。若原报名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尽快联系我院招生办申请,经审核后更换手机号。敬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二)复试时间与形式
复试以线下形式开展。
复试时间安排: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面试时间9月18日(周四),笔试时间9月19日(周五);卓越培养项目面试时间:9月19日(周五)-9月20日(周六)。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后续复试钉钉群通知并以群内通知为准,请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及时关注。
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须根据我院的通知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和要求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项目选拔的需要,复试内容和要求说明如下:
1.卓越培养项目复试形式为面试,以项目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考核。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工业工程与管理复试:面试、笔试。
面试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
笔试:专业知识。详见《工程师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免试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专业知识的通知》。复试成绩(满分10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六、拟录取与公示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推免招生计划和复试考核结果,按招生方向(领域+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择优录取。当同一招生方向出现复试成绩同分时,则按复试时英语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拟录取申请人必须在9月22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报考志愿;9月23日9:00起在系统内确认我院的复试通知;9月25日下午14:00点起接受待录取通知的确认。若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未报名或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钉钉群和系统消息。
(二)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申请人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待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不得提出放弃。
(四)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6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达我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院将向拟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政审及调档要求,请关注我院通知,并按时完成。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报名系统内邮箱、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办法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202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有新的部署,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1-88281621,邮箱:gcsxyzs@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