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评奖评优6号通知】关于做好工程师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0.22 阅读数:1170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学校研工部《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学校分配学院专项奖学金名额25名,其中南都奖学金三等奖2名,宁波未来之星奖学金一类5名二类3名,燕宝奖学金8名,比亚迪奖学金硕5名、博2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各专项奖学金具体如下:

(一)南都奖学金三等奖

1.奖励额度:2500/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同等条件,经济困难生优先。

 (二)宁波未来之星奖学金

1.奖励额度:一类10000/二类8000/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3.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研究生要求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

(三)燕宝奖学金

1.奖励额度:10000/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硕转博

3.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研究生要求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秀;

3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获得;

备注:该奖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并在来年3-4月举办颁奖仪式。

 比亚迪奖学金

1.奖励额度:20000/20000/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硕转博

3.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

4)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际及国内重大科技赛事中获得奖项;

  2. 在权威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以学生一作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发表过论文或有高水平专利(他人一作不列入);

  3. 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等高水平奖学金;

  4. 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5. 有其他重大突出重要成果。

二、评选程序及材料上交

研究生对照评审条件,填写《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附件3),于113日(周12:00前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行政楼200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XX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zjugyszb@163.com邮箱后续由学院组织评审。

后续确认提交学校参评的同学,需填写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2),填写对捐赠单位的认识时,需确保捐赠方名称与信息无误。所有奖学金捐赠情况均公示在基金会官网(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webColumn/index/47.html),仅供学生参考。请勿完全照抄,务必加入个人感想,避免ai填写。

三、其它

1.在推荐申报专项奖学金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伪造、虚报成果或证明材料等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反映。一经查实,即取消造假者的评奖及荣誉资格。

2.专项奖学金最终结果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3.已经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候选人资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专项奖学金。

4.各类表格均不得改动表格格式,材料纸质版需正反面打印,控制在1A4纸之内,一式一份,在截止时间后上交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 0571-88011516

 

附件1: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附件3:评奖评优佐证材料诚信承诺书.doc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202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