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师学院2025-2026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校团委相关部署,工程师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创要求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附件1)的要求,各团支部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填写争创申报表,突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评选规则和名额分配
“五四红旗团支部”分为校、院两级,学院团委将根据递交的争创申报表内容和平时团支部建设情况,组织专家评委,审核评选出8个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同时,在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基础上,学院将择优推荐4个团支部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其中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学院给予300元创建经费支持,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学院给予500元创建经费支持。
三、时间节点
请各团支部认真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2)、《“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于11月19日(周三)15:00前发送电子版至22560452@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支部名称+五四红旗团支部】)。后续学院将在学院官网上公示推荐的校、院两级争创单位名单。
各争创单位有一年左右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方案实施期。争创期满后,校、院两级团委将分别对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和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争创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通过的将评选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未尽事宜,请各团支书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王同学,13732506025;林老师,0571-88285051。
附件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5-2026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5-2026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团委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