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1.18 阅读数:10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位同学好

为进一步推动我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请提交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2),学院团委统计汇总后统一上交至校团委,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1124日前)

学生于112412:00前上交志愿者申请表(附件1证书补办申请(附件2等纸质材料至行政楼200,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提交至相关邮箱,详见材料格式板块。

(二)院系审核(1125-1128日)

院团委于112812: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将材料整理汇总发送至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络人。

(三)校级初审(1128-123日)

校团委于12312:00前对我院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四)院系复核(124-128日)

将初审结果于院系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无异议后于12812: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128-1212日)

校团委将院系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于1212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证书颁发(1212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完成星级志愿者证书制作,通知个人领取星级志愿者证书。

四、材料要求

(一)上报时间

个人请于112412:00前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时间范围

志愿者小时数申请范围为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5112324:00

(三)材料格式

星级志愿者电子评定材料由个人以“【工程师学院(班级)】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为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发送至邮箱:iliuxinyue@163.com。材料内容包括:XX班级X星级XX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1XX班级X星级XXX证书补办申请(附件2XX院系星级志愿者申请办理人员统计表(附件3)。

注:申请星级志愿者仅需提交附件1与附件3;若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则需提交附件2与附件3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刘同学,19252795502;林老师,0571-88285051


附件1:XX班级X星级XX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doc

附件2:XX班级X星级XXX证书补办申请.doc

附件3:XX院系星级志愿者申请办理人员统计表.xlsx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团委

202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