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关于2026年度3月批次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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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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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有关单位,各研究生及校内外导师:
根据《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师职称评审办法》(浙大工院发〔2023〕9号,链接https://pi.zju.edu.cn/67959/list.htm)文件要求文件要求,学院已对2026年度3月批次申报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将符合要求的参评人员有关材料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有伪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或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在申报材料上未有反映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4月28日前向工程师学院培养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85083
联系地址:杭州市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0室
联系邮箱:jxglb@zju.edu.cn
2026年度3月批次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zip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