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7年度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审议稿)(附件1)、《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浙大研院〔2022〕9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现就2027年度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
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或类别与上年度一致,系统将自动提交申请,无需导师另行操作。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导师的履职能力进行审核,并统一归档。
二、初次申请导师招生资格
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需本人登录系统提交申请。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进入“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页面,完善信息后提交。
1.申请条件
原则上须满足《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浙大研院发〔2022〕9号)及《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实施细则》(附件3)的相关条件。
2.申请流程
(1)系统填报与材料提交:请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系统导出的《招生资格审批表》(硕导一式一份,本人签字,不得涂改)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8办公室。(注:申请者所在学院(系)秘书须核实审批表所填信息并签署意见。)
(2)政治思想考查:与浙江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联合培养单位导师,须填写《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导师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后,于2026年6月10日前提交至上述地点。
(3)汇总表报送:请于2026年6月8日前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附件5,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mem@zju.edu.cn,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汇总简况表”。
三、其他事项
1. 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导师介绍将直接采用系统数据,请务必及时维护个人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2. 未尽事宜,请参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7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咨询方式:工程师学院培养办公室,电话:0571-88285660、88285061;邮箱:mem@zju.edu.cn。
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中心/培养办公室
2026年5月31日
附件2:《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浙大研院发〔2022〕9号).pdf
附件3: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实施细则.pdf
附件4: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导师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doc
附件5: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