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评奖评优6号通知】关于做好工程师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10.28 阅读数:10次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学校研工部《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可点击链接查看)要求,现将学院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各专项奖学金具体如下:

(一)南都奖学金三等奖

1.奖励额度和名额:2500元/人;共2人。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同等条件,经济困难生优先。

 (二)宁波未来之星奖学金

1.奖励额度和名额:一类10000元/人,共5人;二类8000元/人,共3人。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3.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研究生要求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三)燕宝奖学金

1.奖励额度和名额:10000元/人,共8人。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硕转博)

3.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研究生要求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

3.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获得;

备注:该奖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并在来年3-4月举办颁奖仪式。

 (四)比亚迪奖学金

1.奖励额度和额度:20000元/人;硕士共5人,博士共2人。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读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硕士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博士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研究生)。

3.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

4.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及国内重大科技赛事中获得奖项;

(2)在权威学术期刊或会议上以学生一作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发表过论文或有高水平专利(他人一作不列入);

(3)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等高水平奖学金;

(4)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5)有其他重大突出重要成果。

5.获该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兼得其他类别奖学金。

6.申请材料需包含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五)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1. 奖励额度和名额:3500元/人,共1人。

2. 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并获得郭氏助学金、符合评选标准的同学(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受助学生获奖人数不足,尚余名额可调整至非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受助学生)。

3. 评选标准

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学业成绩优异,并在每学年开展全校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优秀”。

(六)通鼎奖学金

1. 奖励额度和名额:10000元/人,共2人。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3. 评选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二、申请材料要求和提交时间

1.研究生对照评审条件,填写纸质版《2025-2026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2025-2026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2)和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附件3)。并于11月6日前填写报名问卷(https://jinshuju.com/f/zR5peV )。

2.各类表格均不得改动表格格式,材料纸质版需正反面打印,控制在1张A4纸之内,一式一份。

3.填写申请表时,除学校要求的基础信息外,需严格按照捐赠方要求的特定条件填写,方便审核(例:设奖方要求获奖学生本专业前15%,需明确写出排名)。填写对捐赠单位的认识时,需确保捐赠方名称与信息无误。所有奖学金捐赠情况均公示在基金会官网(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webColumn/index/94.html),仅供大家参考。请勿完全照抄,务必加入个人感想,避免AI填写。

三、其它

1.在推荐申报专项奖学金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伪造、虚报成果或证明材料等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一经查实,即取消造假者的评奖及荣誉资格。

2.专项奖学金最终结果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3.已经获得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候选人资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专项奖学金。

 

联系人:徐老师 0571-88011516

 

附件1:2025-2026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2025-2026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附件3:评奖评优佐证材料诚信承诺书.doc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