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十一】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研工部《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可点击查看链接),现开展工程师学院2026-2027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浙江大学助学金”,专业、年级等要求详见各类助学金具体要求;
5.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不在基本修业年限者;
(2)2027年3月学制到期者;
(3)2025-2026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2025-2026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5)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1.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
2.申请继续资助: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工程师学院共三项助学金共计26人具有续助资格,详细名单请见《工程师学院2026-2027学年专项助学金续助名单》(附件1)。获得续助资格的学生请依照下列表格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新申请助学金要求及安排:
学院获安徽凡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捐赠,并成立凡农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本学年学院共计40个名额,每人每年5000元。除上述基本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对社会有担当的优秀青年,为祖国服务的有志之士;
(3)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5)经浙江大学认定的资助对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材料提交安排:
请获得续助同学和新申请班级在11月23日前按照以下要求上交。续助同学和新申请班级班长如需邮寄,请顺丰(不接受同城快递和其他快递)到付寄送到以下地址:娄老师,18214741027,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
类别 | 助学金名称 | 需交材料 | 上交/评审要求 |
续助 | 1.浚生基金 2.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浙江大学助学金 3.希望工程励志奖学金 | 1.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2,填写示例详见附件3); 2.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5-2026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感谢信(附件4); 4.工程师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请标明“续助”)。 | 1.电子版:以“续助+助学金名称+学号+姓名”发至22660586@zju.edu.cn; 2.纸质版:上交到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思政办。 |
新申请 | 凡农助学金 | 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填写示例详见附件7); 2.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5-2026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工程师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请标明“新申请”)。 | 1.申请/汇总表中申请理由详细填写; 2.11月20日之前:请各位同学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班长处; 3.请班长依据各班经困生认定名单,组织班级奖助委员会对班级申请学生排序推荐(各班至多推荐1位,续助学生不占用新申请名额); 4.请班长在时间截止前以“新申请+班级”发至22660586@zju.edu.cn,纸质版材料上交到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 |
三、注意事项
1.各项校级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校级奖学金兼得(个别特殊标注的除外)。
2.学院关注学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额的总体平衡。
4.学生若不清楚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格式,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yjsy.zju.edu.cn/xj/xjgl/zxsgl,在系统“我的学籍”板块查询。
5.各项助学金最终获助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6.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工程师学院思政办娄老师,0571-88011516。
附件:
附件1:工程师学院2026-2027学年专项助学金续助名单.xlsx
学生思政办公室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