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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0.09 阅读数:911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服兵役中央部属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工作,现就本次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

(三)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二、资助的申请及注意事项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申请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在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可申请对复学或入学后即将产生的学费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三)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可申请对入学后即将产生的学费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四)注意事项及说明

1.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2.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1)受助学生应满足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条件,以工读结合等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学生不在资助对象范围内。

2)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减免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3)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

4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

三、资助金额标准及相关说明

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实际收费为专业学费+选课学分学费+住宿费(含循环修读学分学费,不含医保费,教材费等其他收费)

对于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退役复学或入学第二学年及之后在校学习产生的学费,学校统一预先按照以下标准补偿:每年专业学费+标准选课学分学费(即每年40学分)+住宿费。如在毕业时所交实际学费大于预补学费,请在当年提出学费补偿,补偿金额为多出预补学费的金额。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所需上交的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 “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若申请贷款代偿需提供,若申请学费补偿则无需提供)

(二)申请学费减免所需上交的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 “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由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若为上述资助对象三则需提供)。注:自主就业即为退役后没有国家政府安排就业去向和工作,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

请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同学填写《申请表Ⅰ》,请申请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同学填写《申请表Ⅱ》(附件为样表,填写时需到全国征兵网线上填写),并于20191017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Ⅰ》、《申请表Ⅱ》(请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交至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11229(学工部)窗口(请先在大厅用校园卡取号)。

若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

办公地点:浙江大学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29号(学工部)窗口;

值班时间:8:30-12:0013:30-17:30(周一至周四);

8:30-12:0013:30-15:30(周五);

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电话:0571-88981730

邮箱:dkzx@zju.edu.cn

附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doc

附件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doc


 


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

学生资助服务社

201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