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工程师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0.20 阅读数:2596 来源:工程师学院

根据学校研工部《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学校分配学院专项奖学金名额6名,其中CASC奖学金二等奖1名,CASC奖学金三等奖1名,温持祥奖学金(硕)1名,南都奖学金三等奖2名,国强奖学金1名。专项奖学金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需按照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为主,并从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具体如下:

(一)CASC奖学金

奖励额度:二等奖3000元人民币/人,三等奖2000元人民币/人。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高年级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评选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专利;

3.实践能力较强,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捐赠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设立时间:2010

(二)温持祥奖学金(硕)

奖励额度:2000元人民币/人(硕士生)

奖励对象:材化、信息等专业优秀在学研究生。

设立时间:1997

(三)南都奖学金

奖励额度:三等奖2500元人民币/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评选要求:同等条件,经济困难生优先。

捐赠方: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7

(四)国强奖学金

奖励额度:10000元人民币/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评选要求:满足《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习、科研或社会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果。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曾获两项及以上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捐赠方:广东国强公益基金会

二、评选程序及材料上交

1.研究生对照评审条件,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专项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102512:00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00办公室;导师意见、德育导师意见可暂时不填),电子版发送至zyzml@zju.edu.cn邮箱。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在院网公示。获得学院专项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候选人需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申报(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导出并打印提交《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一份)。

三、其它

1.在推荐申报专项奖学金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伪造、虚报成果或证明材料等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反映。一经查实,即取消造假者的评奖及荣誉资格。

2.专项奖学金最终结果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与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将统筹专项奖学金的评比,申请人在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中不用填写具体申报的专项奖学金名称。

4.已经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资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专项奖学金。

 

联系人:章煜,0571-88285051zyzml@zju.edu.cn

 

附件:

          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专项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