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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学院关于推荐参评2022年浙江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先锋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22 阅读数:466 来源:工程师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2年浙江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先锋的通知》(请点击链接)要求,更好提升创新内涵,打造双创品牌,深化双创教育,宣传双创学生优秀榜样,特决定推出2022年浙江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先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凝聚双创力量,强化双创品牌

赋能创新创业,服务人才培养

二、评选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3.具有较好科技创新价值、商业价值或社会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团队。

三、评选标准

将从项目创新导向、商业模式、社会责任、团队协作等维度进行考评,具体结合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进行评选。

1.创新导向:坚持基于创新的创业,包括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设计创新、社会公益创新等方面有原创性、新颖性或者突出表现;项目应有自主创新研发能力,知识产权以自主研发为佳;

2.商业模式:项目具有商业化应用潜力和前景,项目运营模式、盈利模式、收益模式等具有一定可行性;

3.社会责任:创新创业项目或个人模范恪守国家有关政策、市场准则和社会公德,规范运营,在同行业和社会具有良好声誉;

4.团队协作:项目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效率。

四、评选办法

1.推荐方式:采用学生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工程师学院可择优推荐13名候选人。

2.初评: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查,专家委员会对符合要求的个人(项目)进行初评,产生2022年浙江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先锋候选人不超过10名。

3.民主评定:专家委员会召开评定会,综合初评结果、候选人事迹、现场答辩评审等情况,提出2022年浙江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先锋3-5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同意。

五、材料提交

请申请人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于2022328日(周一)12:00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一式2份,需申请人签字)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一并打包,统一命名为创新创业先锋+姓名+学号发送至邮箱zjugyszb@163.com

六、激励措施

1.学校将对入选个人(项目)进行宣传表彰;

2.入选项目优先入驻浙江大学紫金创业元空间、三墩元空间;

3.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推广宣传项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85051

 

附件:2022年浙江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先锋推荐表.docx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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