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师学院关于“按大类招生”研究生申请专业领域认定与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4.28 阅读数:9395 来源:工程师学院


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按大类招生研究生领域认定与调整工作精神,现将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领域认定与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范围

1.2018-2019级按“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2个宽口径领域招生的在读工程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转入2021年7月调整后的类别或领域。如,原电子与信息(085271)可申请调整为电子信息(085400)类别,亦可申请调整为计算机技术(085404)、控制工程(085406)等领域。

2.2020级及以后按“类别”宽口径招生的工程类博士、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培养方案和原类别、领域的对应调整关系,提出转入2021年7月调整后的领域

二、调整原则

根据自愿原则,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提出一次认定或调整申请。认定与调整,须根据培养方案和原类别、领域的对应调整关系;仅适用调整领域后相关的领域归属认定与调整,常规转专业类型不在此列。

三、申请流程.PDF

1.由研究生自愿申请,经导师同意

全日制研究生2023年520将纸质《转专业学籍异动申请表》(含申请缘由,本人签字及导师签意见、签字)一式1份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0教学管理办公室;

非全日制研究生2023年520将纸质《转专业学籍异动申请表》(含申请缘由,本人签字及导师签意见、签字,定向生需要委定单位签字盖章)一式1份交至或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石祥路269号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10教学管理办公室,张老师收,0571-88285083;请顺丰标快,不要使用同城急送);

2.学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学院汇总材料,集中上报研究生院。

四、其他事项

因涉及学信网信息变更,调整具有高度的严肃性且周期跨度较长。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将专业从大类转为领域的研究生,原则上均应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71-88285083


附件: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pdf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jpg


工程师学院

2022年4月28日